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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借贷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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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方向初定:不设牌照限制 注册门槛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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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跑路不断,未来如何监管?昨日,南都从2014“新经济新金融”高峰论坛广州站现场获悉,除了近日引发市场关注的央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外,针对P2P行业,银监会正在紧锣密鼓制定更为详细的监管细则。

南都记者从P2P行业人士处获悉,目前该监管细则由银监会创新监管部进行拟订,目前敲定的监管方向包括:不会进行牌照监管,而是采取备案制,确定P2P的最低注册门槛将介于1000万-5000万元,平台不能进行项目担保、资金必须进行独立托管,以及必须向监管部门披露逾期数据等。

央行意见稿只是监管框架

处于野蛮生长下的P2P,任何监管动向都会引发市场极大关注。近日有消息称,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行沟通交流,包括其在内的各自代表性企业都出席了会议。

而昨日,南都记者从业内获悉,参加央行此次会议的行业代表包括来自第三方支付的支付宝、财付通,P2P行业代表拍拍贷,以及互联网保险众安在线、众筹平台天使汇和几大银行电商部门。“整份征求意见稿只有7-8页纸,所有与会人员要求高度保密。”知情人士对南都记者透露,对于该征求意见稿所有与会人员不得对外泄露,但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当天的座谈会上表示,将随时发布。

对于该意见稿,深圳网贷平台人人聚财CEO许建文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意见稿应该是看做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的一次全面梳理。对于从业者而言明确了行业监管的方向,而具体反映出来的监管精神与此前银监会相关领导的表态亦类似。

南都记者获悉,这份指导意见当中,分为5个部分,包括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监管方式上,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互联网金融将按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等进行分类,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

备案制管理P2P

“对于各个细分领域的监管细则也由各个监管部门进行制定,而非全部由央行进行制定。”知情人士进一步透露,目前各个领域的监管细则都在加紧制定。如针对众筹的,证监会已经召开监管细则讨论会,而对于第三方支付,更多的是强调在此前的监管基础上,针对新的市场发展趋势“打补丁”。“第三方支付新的监管精神强调小额、便利,等于要求第三方支付回归小微支付的定位。”

而对于P2P,有接近监管的业内人士对南都记者透露,央行对于P2P的定位依旧是服务小微,不要做大。同时强调P2P投资者教育。“比如规定设定合格投资者。”但是对于具体合格投资者的设定,上述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响应规定。

“不会进行牌照管理,而是备案制,划定最低行业进入门槛。”上述人士向南都记者进一步透露,目前P2P的具体监管细则由银监会创新监管部进行拟定,目前敲定的监管方向包括确定P2P的最低注册门槛将介于1000万-5000万元,平台不能进行项目担保、资金必须进行独立托管,以及必须向监管部门披露逾期数据等。

至于银监会相关细则出台的相关时间,业内存在各种说法。融360创始人兼CEO叶大清就表示,预计年底会出台一些细则。万贝贷执行董事李如胜在论坛上接受采访时认为,对于P2P的监管不能走原来银行监管的方式,而应该创新监管思维,建议可通过互联网的检测平台来进行监控。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也指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博弈是永恒的。据悉,不管是此前的多次喊话还是近期传出的央行征求意见稿,都强调互联网金融应该定位小额、便利,成为传统金融的补充。但是刘胜军不这么认为,他指出:“互联网金融不会满足于小微,最终还是会和银行形成正面竞争。”

拟订中的P2P监管思路

●牌照限制:

不设定,只需备案制管理

●最低注册门槛:

1000万元-5000万元

●项目:

P2P平台不能进行担保

●资金:

必须进行独立托管

●逾期数据:

须向监管部门披露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颖

发布:2007-03-13 10:4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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