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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小额贷款贴息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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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小额贷款贴息补贴的条件是什么?为帮助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即日起长春市启动“万户新办微型企业”小额贷款贴息扶持计划。根据计划,只要是新办小微企业,在长春市任何一家商业金融机构办理的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都可以申请财政贴息。

  凡2013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投资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雇员在20人以下的新办微型企业,在长春市各商业金融机构办理的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都可以申请财政贴息。贷款对办理贷款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没有限制,任何一家商业性金融机构办理的贷款都可以申请。但申请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的新办微型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活动应在长春市,其小额贷款要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微型企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条件较宽,只要在长春市辖区内注册并以长春市为主要经营地的微型企业,都可以申请贷款贴息。且申请微型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人不设限定,没有户籍、性别和年龄限制的要求;对已有其他贷款未清偿的、已享受过其他贷款贴息政策、贷款属于政府其他优惠政策性贷款的情况,仍可享受贴息;对于企业第一次申请贴息的金额不足1万元的,企业还可以再次申请贴息,但申请时间自第一次申请日起不能超过2年,并且每户企业累计申请的贴息资金不能超过1万元。

  此外,无执照网店同样可以申请贴息。

发布:2007-03-12 09:44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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