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甲方项目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客户案例 | 在线试用
X 关闭
金融担保行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金融OA管理系统 > 软件产品 > 金融担保行业

担保业务管理系统的有效期间是否会发生下列情形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担保业务管理系统保证合同有效期间,贷款行应当就下列事项事先取得保证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

  (一)贷款行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

  (二)贷款行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项下币种、金额、利率等内容,加重或将要加重借款人的债务的;

  (三)贷款行与借款人协议以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

  (四)贷款行许可借款人转让债务的。

  贷款行应当将保证人同意上述第(一)、(二)、(四)项的书面文件作为保证合同的必要附件;在取得保证人同意上述第(三)项的书面文件后与保证人签订新的保证合同。

  贷款行应当主要检查保证人是否发生下列情形:

  (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二)经营机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三)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四)破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章程、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

  贷款行业务主办部门对上述情形的检查,应当形成检查结论,作出风险预警,如实填写《中国工商银行贷后管理检查表》相关栏目,并经检查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泛普软件最新资讯)

发布:2006-11-24 14:5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软件产品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