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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活动。它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通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断为国民经济扩大生产能力,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分布,增强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并为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创造物质条件。这种投资活动还包括与固定资产再生产有关联的工作,如土地征购、拆迁补偿、职工培训、建设单位管理费和试车费用等等。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将固定资产投资划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其他固定资产投资三大部分。
(1)基本建设是指我国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重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基本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加速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如新建工厂、学校等。
2)为了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在现有企业中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复线等扩建项目。
3)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4)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单位的恢复性项目。
5)没有折旧基金或固定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项目。
6)用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和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或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标准的扩建项目。
(2)更新改造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和设施等工程有关的工作。其目的是在技术进步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等,更新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为了挖掘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潜力,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对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原有车间生产线的工艺、工程设施和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或设备、建筑物的更新,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2)为了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或综合利用原材料而对现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的技术改造工程。
3)为了防止职业病和人身事故,对现有建筑和技术装备采取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4)现有企、事业单位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5)用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与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对企业、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分厂等其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尚未达到大中型标准的项目。
(3)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不纳入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城镇集体固定资产投资,联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股份制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及其他经济类型的固定资产投资,农村集体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等。
2.建设项目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的规定,建设项目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
(1)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基建项目,指经批准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为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通常以一个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基建项目一般由设计文件规定的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如钢铁项目可由炼铁、炼钢、轧钢等工程组成,纺织项目可由纺纱、织布、印染等工程组成。设计文件规定分期建设的单位,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企、事业单位不止一个基建项目。
(2)更新改造项目指经批准具有独立设计文件(或项目建议书)的更新改造工程,或更新改造计划方案中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更新改造项目是根据独立设计文件或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确定的,大致相当于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现行统计制度规定,更新改造统计的基层填报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而不是更新改造项目。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同时有若干个更新改造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属于实物投资的一部分,这一点区别于金融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目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它的承担物表现为机器、设备、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而金融投资(如股票和债券投资)则表现为金融资产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