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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培训机构”被曝收费只开收据 家长维权难
每到假期,很多家长热衷于给孩子报名参加各种培训班。近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家长在报名交费时未与培训机构签署协议、索要发票等,后期一旦与培训班发生纠纷,家长只持有一张收据,很难维权。律师建议家长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并签署协议、合同,留好发票。
案例
未签协议 维权两年未果
直到昨天,潘女士仍未拿到琴之声培训中心答应退给她的4000元。2011年12月,潘女士给孩子在该培训班报名参加视听、声乐两门一对一课程,共计5000元。潘女士称,交费后,视听课只上五次课便因老师受伤而被迫停课。声乐课则根本没有开课。潘女士随即要求该培训班退费,但对方却以收费老师患重病为由让潘女士一等再等。
“事情拖到现在已经两年了。”潘女士称,由于交费时未与培训机构签署任何协议或合同,现在维权只能依靠一张收据十分被动。潘女士称,目前该培训班已被转让,更换新的负责人,维权变得更无头绪。另一位家长孙先生称,2010年起,他的女儿便一直在一家外语培训学校管理软件免费学习英语。去年9月份,孙先生准备给孩子续交学费时,该培训班课程顾问李某告知他,“收银时只能收现金,不能刷卡。交现金能优惠200元。”于是,孙先生就将8700元现金交给李某。
虽然孙先生多次向李某索要发票,但对方却以各种借口一直拖延。直到今年3月份,学校开课,孙先生去学校询问才得知校方根本没收到他交的培训费。李某因以交现金能优惠培训费为由,骗取学生家长培训费用4万余元,已被东城检察院批捕。孙先生也是几经周折才挽回损失。
记者探访
小型培训机构多无合同
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培训机构。调查发现,目前,除部分正规连锁培训机构外,仍有不少小型培训机构在接收学生时不会给家长开具发票或只开具发票,不签署任何协议或合同。
记者以家长身份来到丰台一家幼儿培训机构,称自家孩子是个4岁的男孩,8月即可上课。工作人员介绍,上课费用需一次性交清。记者追问,是否会开具发票,签署协议或合同,对方表示,若报名,会给记者开收据,但无发票、协议或者合同。“有收据就行,您可以放心。如果不能上课了,钱是可以退的,但是需要扣除一些手续费,不会全额退还。”该工作人员称。记者表示,作为家长肯定觉得还是有纸质协议、合同会踏实一些。“不用,现在培训机构不都这样吗,没有什么合同。”工作人员说。随后,记者以无协议为由拒绝报名后离开。
此外,记者发现,有些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培训班时,也多是对课程、师资及费用等问题比较关心,而对于是否有发票、协议或合同等则很少提及。即使有家长主动询问协议、合同,但经过培训机构几句“您放心……”等系列言语的劝说便放松警惕。
律师说法
仅凭收据难维权
北京永轩律师事务所高占强律师表示,作为证据,发票在法律效力上要远远高于收据。只凭借一张收据,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培训机构若对其此前开出的收据予以否认,便需要对收据(包括公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甚至还需要其他证据来证实,程序繁琐。发票也是培训机构依法纳税的凭证,如果培训机构不开具正规发票,第一,该培训机构存在偷税的嫌疑;第二,该培训机构可能不具备正规的培训资质及开具正规发票资质。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赵岐龙律师表示,针对培训机构与学生不签订培训协议,只开具发票的情况,首先,培训活动属于提供劳务性的合同,如果约定培训成果,则构成承揽合同,未约定培训结果,只是提供服务过程,则构成委托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很难判断是承揽合同还是委托合同,难了解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难以判断双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但若开具发票,进行了培训也是委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法律规定,委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即随时可以要求解除培训合同。但如果给受托方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对于不签订书面协议者,市民可向消协、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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