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公司应设立项目咨询机构确保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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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lT项目的合同而言,很少有一次性付清合同款的做法。一般都是将合同期划分为若千个阶段,按照项目各个阶段的完成情况分期付款。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指出分期付款的前提条件,包括付款比例、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付款条件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是客户制约承包方的一个首选方式。承包方要获得项目款项,就必须在项目的质量、成本和进度方面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在成果提交方面,以保证客户满意为宗旨。因此,签订合同时在付款条件上规定得越详细、越清楚越好。
软件项目开发承包合同存在着区别于其他合同的明显特点,在软件的设计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变更和索赔通常是合同执行过程中必然要发生的事情。在合同签订阶段就明确规定变更和索赔的处理办法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变更和索赔所具有的风险,不仅包括投资方面的风险,而且对项目的进度乃至质量都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因为有些变更和索赔的处理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甚至造成整个项目的停顿。尤其是对于国外的软件提供商,他们的成本和时间概念特别强,客户很可能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对方索赔。索赔是承包商对付业主(客户)的一个有效的武器。
不管是项目的最终验收,还是阶段验收,都是表明某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履行和某项工作的结束,表明客户对提供商所提交的工作成果的认可。从严格意义上说,成果一经客户认可,便不再有返工之说,只有索赔或变更之理。因此,客户必须高度重视系统验收这道手续,在合同条文中对有关验收工作的组织形式、验收内容、验收时间甚至验收地点等作出明确的规定,验收小组成员中必须包括系统建设方面的专家和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