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普OA办公软件知识管理办法,公司内部管理使用制度
Subject: 关于颁布《泛普软件知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了明确公司各业务环节在收集、传递、整理、共享公司知识资产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公司知识资产的管理,激励员工参与知识共享,培育公司的知识共享文化,构建并完善公司的知识管理流程规范,完善公司的知识共享体系。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三个月,由公司知识管理小组负责解释与修订。有关知识管理的具体流程和工作规范将另行颁布。
泛普软件
第一条 为了构建并完善公司的知识资产管理流程规范、完善公司的知识共享体系,明确公司各环节在收集、传递、整理、共享公司知识资产的权利和义务,激励员工参与知识共享,进一步培育公司的知识共享文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泛普软件OA系统办公管理系统范围为集团所有员工。
第二章 协同OA办公系统知识管理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知识管理范围包括工作产品、知识产品、知识分享活动。
1、工作产品包括各环节按照具体工作任务的要求,基于具体的业务工作流程,在工作过程
的各个阶段产生的工作输入和输出,包括过程文档、规程规范文档、工作模板、表格、
检查单、会议记录、工作报告、评审报告等。
2、知识产品包括员工和团队在工作、培训、客户交流过程中,基于深度分析和创造性解决
问题的个人和团队专长,在学习和知识分享活动中产生的输入和输出产品,包括学习材
料、参考资料、博客日志(Blog)、个人总结、理论成果、合理化建议、管理技术、人际
沟通技术等。
3、知识分享活动包括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内部员工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总部与机构之间
的知识交流、知识转移活动;公司员工担任知识管理主管、内部社区版主、栏目负责人
的活动;员工自发成立研究小组、兴趣小组的活动。
第四条 总部产品管理与研发、市场、实施、服务、行政与人力资源、质量与信息等业务流程必须指定知识主管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基于本环节业务流程的知识管理体系,各环节的知识管理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工作规范:
1、 工作产品目录;
2、 工作产品输出组织、角色;
3、 工作产品检查、评审的组织、角色和流程;
4、 产品传递和共享范围、审批流程;
5、 作产品知识库使用说明;
6、 作产品奖惩细则;
第五条 以下业务领域的工作产品属于公司知识资产的核心,公司对任何员工和组织创造的以下工作产品和知识拥有所有权,任何个人不得隐匿、私藏。
1. 流程规范知识:指流程优化部门在流程规范活动输出的知识,用于说明为客户创造价值或指导公司的业务活动进程及相关支撑文件的文档总称,包括工作制度与工作规范两个层次。(参见《泛普软件流程优化工作管理办法》)
2. 管理文化知识:指各级管理部门在战略和组织管理活动输出的知识,包括用于阐述和记载公司文化、发展战略、发展历程、公司荣誉的知识;公司历年行政、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信息(以上简称公司档案);经理人日常管理工作中参与规划、评审、决议的文档(以上简称经理人文档);总部和机构业务部门在业务管理中所创造的经过泛普软件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相关知识
3. 产品与业务知识:指产品管理和研发、市场营销、实施服务活动输出的知识。详细说明见第六条。
4.知识产权保护:受法律保护的公司知识成果,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商业机密等。
第六条 工作产品中的产品与业务知识实行归口管理,按以下分类分别适用不同的具体业务知识管理工作规范:
1、协同OA办公平台产品管理及研发知识(文档):产品管理及研发知识主要针对产品管理环节和研发环节总
经理、产品总监/项目总监、部门经理、产品经理、项目经理、需求分析师、设计工程师、
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人机工程师等各类人员在以下活动中创造的知识,这些知识
由产品管理部-知识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具体实施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以上人员按SEPG(软件工程过程组)制订的《泛普软件IPD业务流程》已确定但不需要基线化的IPD各阶段需要输入/出的工作产品(产品管理和研发环节输出的基线化的工作文档按照相关制度管理);
以上人员参与售前支持、实施支持、总部接待、客户调研、市场活动所产生的工作产品;
以上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创造的工作产品(包括专题研究、技术技巧、经验体会、失败教训);
2、协同办公系统营销知识(文档):营销知识主要针对产品、市场、渠道、销售部门的咨询顾问、产品
经理、产品市场经理、机构售前顾问在以下活动中创造的知识,这些知识由市场部统
一负责管理,具体实施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以上人员在市场调研活动中输出的竞争分析知识;
以上人员在市场活动中输出的与市场推广活动相关的产品和营销知识;
以上人员在售前支持活动中输出的售前支持方案及相关客户信息;
以上人员在行业调研活动中输出的行业咨询知识;
以上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创造的销售过程管理知识、售前工具;
3、协同OA办公系统之实施项目知识(文档):实施项目知识主要针对总部和机构实施人员在客户项目中输
出的以下知识,这些知识由咨询实施部负责管理,具体实施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以上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阶段的输入、输出电子文档;
以上人员在项目实施中的各项计划、总结、检查、现场服务等工作文档;
以上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炼的有关行业、产品、管理、实施经验等方面的知识积累。
第七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工作产品,根据本制度确定的管理范围,由知识管理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编制《泛普软件现行工作产品目录》,《泛普软件现行工作产品目录》经知识管理小组审核、管理层批准后作为本制度工作产品管理的相关执行依据。
第三章 协同OA办公软件平台知识管理组织
第八条 为推进知识管理在全公司的实施,公司成立跨部门的知识管理小组。公司知识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管理制度、维护和优化相关流程、推动和保障相关制度与流程的执行。为了强化相关工作产品的管理,公司在产品管理和研发环节、营销环节、质量与信息环节、HR与行政环节分别设置知识主管,接受知识管理小组组长的统一领导。具体管理办法参见《关于成立知识管理小组的决定》。
第九条 信息部负责为各个业务环节的知识收集和共享搭建相应的硬件环境及软件技术平台,并负责对产品研发知识的信息安全管理(包括定期备份)和日常技术支持等;审计部负责对各环节知识管理的执行效果、信息安全、知识产权、团队及个人知识奖惩等进行审计评估,作为奖惩依据;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知识管理的执行效果对有关组织及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十条 总部各部门必须指定本部门的知识管理专员、机构按业务线(售前知识管理、实施及服务知识管理)指定知识管理专员。知识管理专员为兼职,负责本部门业务知识的收集、整理、发布和上传,协助该业务环节知识主管推动知识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责任推动知识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和检查知识管理的效果;公司各级经理人员在直接下属异动或离职时,必须监督异动人员将文档上传到指定的文档服务器和知识中心后才能签署员工的离职申请。
第四章 OA办公自动化知识管理平台
第十二条 公司知识管理平台包括用于全集团知识共享的泛普OA办公平台泛普OA系统知识中心,总部VSS部门文档知识库、产品及研发环节的各类知识库、经理人文档知识库、机构文档知识库、公司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的BBS和BLOG等各类知识互动平台。
第十三条 知识管理平台的知识上传和浏览实行分级管理。总部和机构各个业务部门和员工向知识管理平台上传和发布文档必须依照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业务部门具体的知识管理规范,严格控制公司保护文档的传播范围;来源于第三方的竞争情报信息由公司知识管理小组指定的业务部门负责甄选、上传,一般员工获取竞争情报信息后,可以通过市场部、信息部知识管理专员代为上传。
第十四条 信息部是总部知识管理平台的技术、信息和安全管理部门,承担知识管理平台的规划、开发、技术实施、使用培训、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 各个业务部门是知识管理平台相关知识库的维护部门,负责知识库内容的规划、组织、审核、发布、监督、管理。各个业务部门须指定相关知识库的管理人员。
第五章 OA系统之知识管理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评选项目、奖励依据、奖励办法
1、知识管理团队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经知识管理小组推荐,经过网上全员投票评选达
到前三名的团队;获得知识管理团队贡献奖,奖励每个团队部门活动经费5000元,同时
自动获得公司优秀团队的评选资格;
2、知识管理个人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以泛普OA办公平台泛普OA系统知识中心的文档点击次数和平均评
分初选,经过网上全员投票评选产生,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奖励每
人价值3000元国内旅游一次;二等奖,奖励每人价值2000元国内旅游一次;三等奖,
奖励每人价值1000元国内旅游一次。获奖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培训或经人力资源部
确认的其他奖励方式。奖励可作为参加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经理人评选依据
具体业务知识管理办法可以补充本环节的知识管理个人贡献奖产生办法;
1、知识积分:以泛普OA办公平台泛普OA系统知识中心的文档点击次数为依据,工作产品及转发的非原创知
识文档每点击达到500次、知识文档每点击达到200次,发布的作者或团队可以计知识
积分1分。知识积分可以兑换为人民币100元/分的培训、旅游或图书购置费用。知识管
理专员负责的知识频道知识积分每增加10分,知识管理专员的个人知识积分增加1分。
2、知识标兵:个人知识积分达到12分以上(含12分),而且在全体员工中排名在前五位的
员工,自动获得年度“知识标兵”的称号。知识标兵无须参与优秀员工评选,自动获得
当年优秀员工的同等待遇(如果已经获得当年优秀员工待遇,待遇不累加)。
第十七条 OA办公自动化之知识管理惩罚措施:
1、根据本制度关于工作产品的管理规定以及各个业务环节具体知识管理制度的规定,总部及机构各个岗位的员工和经理人未按照规定的范围、要求、时间归集相关的工作产品,或者经理人在员工异动或离职后未监督员工将工作产品上传到指定的服务器,导致公司知识资产流失,给予直接责任人最低500元,最高10000元的罚款;严重的予以降职、开除处理;
2、知识管理职能部门未能有效履行本制度及各个业务环节具体知识管理的规定的各项义务,
导致公司知识资产得不到有效管理,经管理层和知识管理小组评议;给予相关部门责任人
最低500元,最高3000元的罚款;严重的予以降职、开除处理。
3、总部和机构各个部门和员工未遵循公司知识管理平台的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按公司
《商业秘密保护条例》、《信息安全制度》执行处罚。
第十八条 知识管理小组负责本奖惩具体规定的执行;审计部负责定期对奖惩事项进行审计;信息部负责提供评奖相关的统计信息和评选手段,帮助员工兑现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知识管理小组或负责公司知识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维护。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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