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结算表上所属项目、合同名称、源单引入的使用方式
一、使用方式
在进行完工结算的时候需要知道是针对哪个项目的哪个合同进行收款的,在我们的系统中,通过选择项目、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甲方单位来加以说明。而源单引入是直接从所选的合同中引入对应的明细项数据。
所属项目、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甲方单位:选择了所属项目,自动带出合同名称、合同总金额、甲方单位;若该项目没有对应的收入合同,这里就不能带出。
源单引入:引入表头中所选合同的编号、清单子目、单位、合同数量、合同单价,然后手动输入实际完成数量、实际执行价并自动生产结算价款。
二、意义作用
通过引用源单的方式将项目信息、收入合同与进度款申报联系起来,方便用户联查分析数据。
在公司合同较多的情况下,通过这种选择所属项目就自动带出合同并且直接引入源单明细数据的方式,节省了用户的筛选时间,提高了办公效率。
三、注意事项
只有该项目对应有收入合同并且该收入合同审批通过后,在选择了所属项目之后才可以自动带出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甲方单位和下面的源单引入中的明细内容。
所属项目、合同名称、源单引入三者必须连用,特别是前两者。也就是说必须先选择了所属项目,合同名称那里才有数据可供选择;所属项目和合同名称都选了,源单引入那里才有数据可供选择。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据可以通过源单引入的方式,引入源单中的清单子目信息,在引入时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子目;也可以通过手动输入的方式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