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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80%的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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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确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事业单位、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 在确保不超过预算或者总概算的前提前,除扣除3%的质保金外,发包双方可自行协定工程进度款比例。

  2、对当年新建项目,无法确保当年竣工的项目按照过程进度款结算。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节点及周期内工程预算或者概算,进行工程进度款结算。原则上本次结算可以作为后期结算依据,不再重复审核。

发布:2022-08-09 14:06    编辑:泛普软件 · hujian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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