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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关于使用外部劳务用工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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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外部劳务用工的管理规定梁场所属各部室、施工队:为加强梁场施工生产管理,降低工费成本,使梁场在使用劳务和填制派工单

 

 

关于使用外部劳务用工的管理规定 梁场所属各部室、施工队:
为加强梁场施工生产管理,降低工费成本,使梁场在使用劳务和填制派工单上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望梁场各部室、施工队遵照执行。
第一条:梁场内部各单位使用外部劳务统一归口计划合同部管理。
第二条:各单位使用劳务必须是与梁场内部的施工队的劳务或与梁场签订合同的劳务,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未签合同的劳务人员,必须由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计划合同部同意定出单价或工费后,报项目主管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无论使用何种劳务必须按要求填制派工单。
第四条:各工程队只限于在施工图纸上有的工程项目,对于非直接工程(指施工图纸上没有的工程项目)用工必须提前向计划合同部提出书面申请,报梁场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工。
第五条:原则上不许点工,如无法计算工程量、其他配合性施工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出现点工的,必须杜绝出工不出力、以少派多的现象发生。点工的项目必须有施工队或梁场指定带班人进行督促施工,如劳务人员有消极怠工或不听从指挥的现象,带班人在开派工单时有权按情况进行扣工。
第六条:计划合同部要经常在工地现场巡视,发现点工的劳务人员有消极怠工的可对该劳务进行扣工并对带班人进行经济处罚。
第七条:凡有工程量的项目用工必须清包工。清包工必须由施工(用工)单位向计划合同部申请,由计划合同部确定清包量和清报单价,报梁场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施工(用工)单位组织清包,否则,不予确认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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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03 13:2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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