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纠纷的法律后果
现有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形式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内部职工劳务作业队劳务分包。施工企业授权项目部将所承建的工程部分项目以内部承包的形式,交由企业内部职工劳务作业队承包施工。劳务作业队除部分职工外,再招用部分民工。民工工资由项目部监督作业队发放或由作业队编制工资发放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包工头”的劳务分包。施工企业授权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中的某个项目发包给自然人即“包工头”,项目部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而“包工头”临时招用工人,工人工资由“包工头”支付。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施工企业授权项目部将所承建的工程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分包给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建制劳务分包企业。当分包人具备法人地位和劳务资质,并成建制地承担一部分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人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其以自己名义对外招收工人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www
综上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劳务分包,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不具有劳务分包的性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形式,即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劳务分包纠纷发生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内部职工劳务作业队劳务承包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劳动关系和工伤事故。从目前来看,职工劳务作业队所配属的都是农民工,往往都不签订劳动合同。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所有用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明确规定农民工与施工企业建立的是一种劳动关系。bbs
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由于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的行为应视为其代表施工企业的行为,被招用的农民工应视为施工企业的职工,并与施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14条第3项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包工头”的劳务分包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劳动报酬和劳动关系。施工企业将工程部分项目发包给“包工头”,劳务作业完成后结算也与“包工头”结算,而且农民工工资一般由“包工头”发放。一旦结算完毕,“包工头”人走了而农民工工资没有支付,农民工就会向施工企业追讨而发生纠纷。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4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建设部之规定,“包工头”由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因劳动关系用工产生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当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被拖欠,也由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文章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约定不明确。从严格意义来讲,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是两个独立法人发生的经济契约关系,通过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泛普软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包工头”挂靠成建制企业引起的纠纷。由于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授权权限、授权资格及授权人的身份,虽然与成建制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是与“包工头”发生经济关系,造成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如果项目部没严格审查或疏忽审查或明知劳务分包企业无相应的资质或超过其相应资质应当承担的劳务作业的工程量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都将被判定为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如果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原因,造成完成的工程量不合格的,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企业将独立的向工程发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在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对资质问题或超资质范围问题都是明知的,那么根据《合同法》58条规定:“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都要承担损失。training
例如,南通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包工头”张某一起来项目部洽谈分包事宜后,由张某与项目部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上张某签字并加盖了南通某建筑公司合同专用章。劳务作业过程中,张某收到项目部工程款项后并未全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和设备租赁费,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设备租赁费共200多万元后逃离了工地。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南通某建筑公司,但南通某建筑公司抗辩称张某使用的合同专用章是伪造的,其并未授权张某对外签订合同。为此,人民法院只能将项目部的集团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此可见,一旦人民法院认定该合同专用章是伪造的,那么项目部与南通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施工企业将要对债权人承担责任。https://www.fanpusoft.com/
- 1节水设计
- 2小议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 3什么叫燃煤组装锅炉?
- 4混凝土加气块砌筑技术交底
- 5超浅埋超高断面暗挖隧道地层变形控制技术
- 6混凝土搅拌罐车运用中需留意的6点
- 7项目管理PDF中文版12章128页(绝对精品)
- 82015年1-5月中国建筑装饰用石开采出口交货值统计数据
- 9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 10有粘结预应力砼梁结构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
- 112010年1-3月中国分地区卫生陶瓷产量统计
- 12境外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方案实施细则
- 13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14[硕士]悬索桥分离式箱形加劲梁力学特性研究
- 15上海某轨道交通车站整修工程(实施)施工组织设计
- 16某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40p
- 17迁移混凝土搅拌站需要遵循的原则
- 18大连某超高层公寓安全管理方案
- 19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建筑材料
- 20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复习指导(7)
- 21商品混凝土试配、生产、施工成型中掺外加剂的注意事项
- 22质管核心:发现问题
- 23项目决策与分析中的有关问题
- 24工程施工中项目经理管理思路探讨
- 252013年丹东造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
- 26钢管混凝土拱桥吊杆高强钢丝力学试验研究
- 272013年1-12月海南省人造板产量统计(分月度)
- 2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在工程中的应用
- 29楼市“暴利可图”时代已渐行渐远
- 30双120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备 八大优势领跑整个行业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