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材料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材料管理软件

投标“无行贿记录”能否起到“廉洁”效果?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摘要:以往,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对于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记录没有强制性要求。如今,北京东城区在全市首推《东城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凡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投标人须“无行贿记录”

日前,东城检方与区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信息办、园林绿化局以及国资委共同发布《东城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推出“廉洁准入制度”。根据办法规定各相关单位要肩负起监督、检查的职责。

《办法》要求,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活动中以及在相关的招投标过程中,相关采购或者承办者都被要求在三年内没有行贿记录,并且需要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被以行贿罪判处过刑罚的,将被“拒之门外”。

据了解,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可以对1997年10月以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等信息进行查询。

“行贿档案查询,一直以来不具有强制性,单位是否查询、查询之后是否采纳,都由招标单位自行决定。”东城区检察院预防处副处长王艳秋介绍,“但让曾经有行贿记录的企业,浑水摸鱼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中,无形中给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为此,东城区提高了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廉洁准入门槛。

东城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此规定将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广延伸。

 

发布:2007-11-06 14:0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泛普材料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