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材料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材料管理软件

午休时间出意外算不算工伤?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中午12时20分,是属于休息时间还是工作时间?如果有人在此间意外身亡,是属于工伤范围还是不属于工伤,围绕这一问题,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围绕着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在庭审中,上诉人潘某称,因蛛网膜下腔出血意外身亡的丈夫姚某死亡时间是在12时20分,按照公司7时45分至下午4时的上班时间,姚某肯定是在上班时间死亡的。
  
  而这一点也得到了医院的证明,因为在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记载的是“死者系在劳动中发病死亡”,对丈夫的死亡,被上诉人闵行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却作出了非工伤的认定。

  对潘某的说法,闵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认定为工伤。

  被上诉人称死者发病时间是中午12时20分左右,而此时正是公司的午餐休息时间,与此同时,发病地点也是公司的休息区域,因此,对姚某的意外身亡,不应认定为工伤。

  而在庭审中,姚某所在公司表示,“上班时间”属公司自行制定的作息时间,与《办法》中的“工作时间”并非同一概念。
  
  对该案,上海市一中院没有当庭宣判。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与《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均已在条文中明确了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赔偿原则,该原则将工伤认定范围延伸至“因工外出、上下班途中”,并明确不论伤害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只要在相应时间和相应地点受伤均可认定为工伤,“由此可见,立法精神是为保障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和经济补偿。”

课程推荐

  • 施工安全必备技能全面详解
  • 项目总工必备安全计算技能
  • 技术员到项目经理的晋升路
发布:2007-11-17 15:5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材料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