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新股东不认可建设单位所欠工程款应如何处理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学员问题】建设单位原股东将股权转让,新股东不认可建设单位所欠工程款应如何处理?

  【解答】建设单位原股东将股权转让,新股东不认可建设单位所欠工程款应如何处理?观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并不能否定建设单位法人主体的延续性。即使新股东将建设单位名称等进行变更,仍是同一法人主体。公司股东的变动并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在公司对外欠有债务的情况下,公司在股权转让后仍应按照约定及时予以清偿。如果不按照约定清偿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受让公司的股东认为,在股权转让时出让方并没有告知还有债务,也属于股权转让纠纷范畴,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受让股权的股东可以根据法律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转让方追偿以及追究责任。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工程管理系统
发布:2007-04-30 09:5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建筑OA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