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发包人将在建项目转让给第三人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学员问题】发包人将在建项目转让给第三人,承包人是否可以要求与第三人继续履行合同?

  【解答】发包人将在建项目转让后,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能否继续履行要看项目转让的方式。如果发包人是通过转让股权将在建项目转让给第三人,此时发包人转让项目实质上是发包人股东转让公司。发包人作为民事主体并没有改变。新股东进入后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仅仅是对项目本身进行转让,则属于财产转让。项目财产的权利人已经由发包人变更为第三人。而施工合同的主体却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主体,自然不应受到合同的约束。承包人并不能以第三人对项目财产的受让,要求第三人继续履行其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第三人愿意与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不在本问题讨论之列。当然了,因在建项目转让致使合同解除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工程管理系统
发布:2007-04-30 09:5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建筑OA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