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发包人是否可以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拒绝支付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学员问题】发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支付工程款的,发包人是否可以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拒绝支付?

  【解答】在分包合同中,合同主体是作为总包的承包人和分包人,发包人并不是合同主体。在施工中,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包人向分包人出具承诺支付分包工程的工程款。此时要根据承诺的内容,确定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有的承诺,发包人保证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在此种情况下,发包人只有督促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的义务,并不具有直接支付的义务;有的承诺,承包人不能支付时,发包人予以支付。此种情况下,应属于一般的保证,只有承包人不能支付时,分包人才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有的承诺为,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此种情况属于债务的加入,分包人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承包人和发包人同时主张。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工程管理系统
发布:2007-04-30 09:5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建筑OA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