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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合同义务转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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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承担人成为合同新债务人

  就合同义务全部转移而言,承担人取代债务人成为新的合同债务人,若承担人不履行债务,将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原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就合同义务部分转移而言,债务人与承担人成为连带债务人。

  2.抗辩权随之转移

  由于债务已经转移,原合同的债务人已经由第三人代替,所以,债务人的抗辩权就只能由接受债务的第三人行使了。

  《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随之转移

  《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责任编辑:风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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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6-13 09:5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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