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转让和分包
转让和分包
10转让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相关链接: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常见问题及政策解答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汇总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执业资格分析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
适合人群 |
配套辅导书 |
特色班 |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
立即购买>>
|
通关班 |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
|
精品班 |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
|
实验班 |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
-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构件组装工程·一般规定
- 2[江苏]上承式钢拱桥改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
- 3招标师监理合同管理要点:工作实施管理
- 42015年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政府和部门的应急救援
- 5招标师2015年辽宁的领取证书时间
- 6193聚氨酯外墙防水保温施工工法
- 7西安地铁三号线高架段全线贯通
- 8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各目的重点和难点
- 909年咨询工程师《组织与管理》练习题(十一)
- 10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 11国内最难截流水电站合拢 计划2015年6月开始发电
- 12绿地内苗木的补植和更新
- 132015年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基础知识点五
- 14深圳某道路施工组织设计
- 15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移动交换子系统
- 16天津市圣浩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武清区建设路西侧地块(酒店)
- 17绵竹某自来水厂施工组织设计(对口援建)
- 18中铁电气化局西铁工程公司三段举办客专箱梁质量控制观摩会
- 19三峡电站累计发电突破8000亿千瓦时
- 20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系统
- 21一级建造师答疑精华:事故等级分类
- 222015年安全工程师《技术》复习资料:典型建筑火灾的防治
- 23国家住建部出台意见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
- 24墙面饰面砖工程实测实量接缝高低差一般要求
- 252015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其他部委长发布的10个规章
- 26一级建造师答疑精华:水泥分类
- 272014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每日一练(8.25)
- 282015年安全工程师《案例》:警戒与治安
- 29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 302008年咨询工程师《分析评价》习题22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