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留置
1Z302074留置
(1)留置的概念
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占有合同中对方的财产,有权留置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行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债权人也享有留置权。
(2)留置合同,留置担保的范围和留置物
1)留置合同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调整债权、债务关系应签订留置合同,以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债务人为留置人。
2)留置担保的范围
留置担保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为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3)留置物
我国《担保法》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留置权的消灭
1)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留置权的消灭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而消灭:①债权消灭的;②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
适合人群 |
配套辅导书 |
特色班 |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
立即购买>>
|
通关班 |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
|
精品班 |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
|
实验班 |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
- 1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城镇道路分类
- 2房地产项目造价全程管理浅析
- 32015造价工程师: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适用范围
- 42015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实务》考点:招标师的职业定位
- 52015年四川招标师报考条件预测
- 6混凝土裂缝出现的原因及预防
- 7某高架桥预制场龙门架计算
- 8什么是楼梯?
- 9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复习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 10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PPT)
- 11检测方法的选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12冬季钢筋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 13日照对高层建筑上部位移变形的观测
- 14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95p
- 152015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知识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 16京沪电气化工程镇江南跨线桥改造施工技术
- 17中铁电气化局公司党委书记王克华莅临西宁项目分部检查指导工作
- 182015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
- 192015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每日一练(9.3)
- 20商住楼主体竣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 21二级建造师实务复习要点:千斤顶起落梁
- 222010年三季度全国工业用地价格走势
- 23成都地铁三号线一期今日封顶
- 24浅谈韶关百旺大桥钢管拱结构设计特点
- 25招标师证书样张
- 262015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教材知识点(12)
- 27施工机械伤害应急措施
- 28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北洋村村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 29普通钢尺量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 30园林古建施工组织设计106p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