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效力待定合同
1Z302053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规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是有效的:
·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
·纯获利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此外,还应当注意相对人依法行使催告权和撤销权的规定。
2)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人代订合同行为有效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只有在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时,才属无效。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处分财产时,应当享有财产处分权,否则合同无效。但是,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的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
适合人群 |
配套辅导书 |
特色班 |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
立即购买>>
|
通关班 |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
|
精品班 |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
|
实验班 |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
- 1四川省把简政放权作为行政体制改革“先手棋”
- 2[北京]地铁工程施工现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83页(绝对超全)
- 32015招标师知识点:《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目的
- 42015年漳州市咨询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7日-19日
- 5某知名地产公司合约管理方法分析(2009年)
- 62015年招标师考试政策与法规知识点:立法目的
- 7爬梯式搅拌机操作员应掌握的七个作业步骤
- 8精益求精奏华章(六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纪事)
- 9[广西]炼油厂大型汽油加氢脱硫装置建筑安装施工组织设计(439页 附图较多)
- 10企业员工培训项目的风险管理
- 11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技术》:常见的事故
- 122015年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精选习题(31)
- 1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试题(六)
- 14二级建造师答疑精华:管理与实务考试
- 15中铁六局呼和浩特重点控制性工程中马铁路梁场施工全面展开
- 16RTS635全站仪的技术规格
- 17道路信号交叉口配时控制的优化仿真设计
- 18一级建造师答疑精华:终孔的位置确定方法
- 19中铁十五局四公司沈海复线项目玢山隧道右洞顺利贯通
- 202015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复习资料(20)
- 21典型绩效问题怎样给“猫”分“鱼”
- 22农田水利改造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23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专项施工方案
- 2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置
- 25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 26钢筋绑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7大模内置挤塑板的施工工艺
- 28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混合料设计与验证
- 29窑炉新型节能材料(耐高温远红外涂料)
- 30一级建造师复习工程项目管复习资料——考点速记10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