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二级建造师答疑精华:质量保修期与质量缺陷期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提问】质量保修期与质量缺陷期都从工程竣工开始算,这两者前面的时间不是重合了吗?归属怎么划分?能不能认为重合部分都算质量缺陷期,等过了缺陷期算保修的?

  【回答】学员nshlnlr@jianshe99.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期限(《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称为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关系密切,因此两者在使用中经常被混淆。因此,在约定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期限时,应注意与质量保修期进行区别,并应当分别明确约定,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后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余款或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

  两者的具体区别如下:

  1、保修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

  2、缺陷责任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的金额;

  3、保修期:最低为两年(水、电、装修等),防水为5年,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缺陷责任期:通常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保修金的退还时间,则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4天内承包单位申请退还剩余的保修金(难免有发生缺陷修补支付的可能)。

  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80号内均有规定;

  缺陷责任期在  建质[2005]7号,最新的《标准文件》(九部委令56号)的合同通用条件内有。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莫回头

  更多推荐:

  ·2015年二建《施工管理》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5年二建《法规》真题答案及解析

  ·全网首发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后真题汇总

  ·网校名师达江在线解答学员问题——二建考试交流帖

  2016二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4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70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98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1800元/门

发布:2007-06-26 10:2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