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责任》辅导(四)
01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考试重点!!)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2)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2) 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3)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对勘察、没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4)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5)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6)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7)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2)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3)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4)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10)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5)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11)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2)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3)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4)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5)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13)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14)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15)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16)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例题: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关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D )。
A.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B.责令限期改正
C.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
D.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E.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推荐:
·2015年二建《施工管理》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5年二建《法规》真题答案及解析
·全网首发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后真题汇总
·网校名师达江在线解答学员问题——二建考试交流帖
2016二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450元/门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70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98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1800元/门
- 1200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习题54
- 2城市地铁站位规划研究
- 309年二级建造师《水利工程》资料(1):施工导流的概念
- 4省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 建立健全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 5框架(顶进)涵开工报告
- 62015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复习资料(17)
- 7铺轨基地
- 82015招标师法规与政策考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92015年安全工程师辅导资料《法律》: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 10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技术》辅导精华(12)
- 112015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监理单位法律责任
- 12钟祥市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 13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复习要点:延米
- 14淹没序批式生物膜法除磷工艺特性研究
- 15建筑工程质量标语集合
- 162015年咨询工程师教材重要知识点: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和报表
- 17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 18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场须知
- 19中建南洋公司获新加坡建设局4个奖项
- 20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特点:交付成果多样化
- 21十五局五公司灵卢项目沙子坡1号隧道双线贯通
- 22选购瓷砖有哪些技巧
- 23某道路绿化养护工程第五标段技术文件15p
- 24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辅导:物质火灾危险性的评定
- 25铁路路基基床以下路堤填料复查项目及频次
- 26201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试题:技术实务(5)
- 27贵溪大桥水中承台钢套箱避水施工技术
- 28延时曝气淹没式生物膜法同时去除有机物和氮的工艺研究
- 29六位院士齐聚滁州研讨地下建筑节能和安全
- 30中国五冶集团青钢棒扁车间加热炉基础工程开工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