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浅谈电网工程施工索赔管理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1.前言

  在电网建设工程中,索赔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索赔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行为,对合同的履行结果影响巨大。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及时、合理地处理好索赔工作,是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成功的索赔不仅可以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带来可观的利润。“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早已是国际建设领域耳熟能详的业内箴言。据统计资料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索赔成功率约占93%。由此可见索赔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2.施工索赔管理的涵义、成立条件及目前索赔管理中存在的误区

  施工索赔是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并且属于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向工程师提出请求给予补偿的要求,包括要求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两种情况。

  索赔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要正确看对索赔现象,一提索赔,有人就会想到漫天要价及恶意的索赔,联想到争议的仲裁及法院的诉讼,担心因索赔影响双方合作的感情。实际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只要是基于事实的索赔,不仅不会影响双方友好的合作,还会赢得对方的尊重。工程索赔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2)项目经理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3. 常见的施工索赔项目种类及处理措施

  3.1业主违约情况

  3.1.1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水电及相关施工条件

  针对以上原因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3.1.2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情况与实际有差别

  勘察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前所作的地质勘察工作普遍不够,发包人明知此点,一方面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后进行补充勘探,另一方面常常在合同条件中写明,承包人承认已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在提交投标书前确认现场的形式和性质,包括地表以下条件、水文和气象条件等,甚至规定承包人不得因误解和误释这些资料而提出任何索赔。许多招标文件将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定为参考性资料,承包人应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调查来计算自己的报价,这等于把前期的工作粗糙可能导致的风险全部推给了承包人。

  在实际施工中,如果发现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并为此作出处理或采取措施,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以此作为索赔依据。如土方开挖中,发现地下构筑物,如光(电)缆、管道、古墓、文物以及地下水位的变化等,而招标文件中又未说明,这样施工时需要采取措施,可能发生较大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可提出索赔。

  3.1.3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图纸

  如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中标施工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施工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如若有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3.1.4业主要求赶工等其他业主原因

  一些工程遇到某些意外情况或工程变更而必须延展工期,但发包人由于自己的原因坚持不予延期。这就迫使承包人要加班赶工来完成工程,从而将导致成本增加。承包人可以要求工程延误使现场管理附加费用增加的损失,及要求补偿赶工措施费用(加班工资、新增设备租赁和使用费、分包的额外成本等)。如果发包人拒绝合理的展期,则构成明显的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希望按原定日期完成,则可同承包人另签补充协议,补偿其合理的损失,同时增加赶工费,使工程按原合同期限完成。

  3.2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

  有些承包人认为接到授标意向书后,签约已不成问题,匆忙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后因发包人原因而取消合同,承包人根据意向书索赔损失,结果往往徒劳无效。如某工程的发包人在授标意向书中写明:愿意授标给该承包人,由于正式签订合同尚需适当等待,因此建议,如果承包人愿意的话,可随时使用场地,开怡场地准备工作和订购材料。承包人接此意向书后立即着手准备并通知了发包人。岂料事隔二个月后发包人突然通知,此工程不再建设,要求承包人立即拆除工房、运走设备并恢复原地貌。承包人提出一份因准备工程和订货损失的清单,向发包人索赔终止工程的损失。发包人拒绝任何赔偿,并指出:授标意向书仅只是一种意向,并非合同;意向书中的“可随时使用场地,开始场地准备工作和订购材料。”等是一种建议;其中可使用场地只是一种许诺,并非场地的正式移交等等。承包人实际上无法获得任何赔偿,至多有可能得到有同情心的发包人的道义赔偿。因此,在正式签约前,承包人即着手各项实际准备工作,其风险只能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3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主要有设计变更、追加或取消某些工程、改变施工顺序等。

  3.3.1图纸与合同工程量表的差异

  一般的合同都附有工程量清单和根据工程量表所列的单价、合价。但合同工程量表中与施工图纸所列工程量有差别,发生错误是难免的,一种是项目性质错误,另一种是工程量值的错误。如果发现以上错误而且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承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3.3.2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

  工程变更往往会造成工程量增减和工程质量的变化,工程量增减可能是新增工程,也可能只是工程数量上的变化,这些会造成工程价格变化较大。设计变更是设计单位以修改通知单等形式对原施工图纸的修改;施工变更是施工单位主动提出,在施工中又必须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做出工程变更预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报出,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和业主的批准。

  针对以上原因引起的索赔,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可以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

  3.4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有天气、国家调整人工工资等

  3.4.1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它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赔偿。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针对以上原因引起的索赔,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4.2因物价上涨导致价格指数发生变化的索赔

  因物价上涨导致价格指数发生变化,造成工程造价的变化提出索赔,若施工合同中规定工程项目价款实行动态结算,并规定调值公式,因调值公式引起价格变化,承包方提出索赔。

  3.5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

  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针对以上原因引起的索赔,在承包商未能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6其他方面的索赔

  如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因业主不正当的终止工程提出的索赔、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支付方面的索赔以及停电、停水的索赔等。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企业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进行工期和(或)费用索赔。

  4. 结束语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发布:2007-07-13 11:1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