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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2年第三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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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汇总数据,现将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2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下称“城镇”)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272座,处理能力达到1.40亿立方米/日。

  在657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42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7%;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928座,形成处理能力1.16亿立方米/日。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440座,处理能力达4904万立方米/日,占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42.3%。

  在1627个县(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级单位)中,已有1215个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占县城总数的74.6%;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344座,形成处理能力2381万立方米/日。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109.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4%;运行负荷率达到85.09%,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59.84万吨,同比增长4.4%;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36.8mg/L。

  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本季度累计处理水量42.0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7%;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达到93.12%;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105.92万吨,同比增长3.0%;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50.92mg/L。
  
  本季度尚有363座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足60%,处理能力约为1016万立方米/日,占总处理能力的7.3%。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我部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012年前三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序。省级考核前3名的是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36个大中城市考核前3名的是郑州市、天津市和西安市。

  四、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各地运行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整体较好。按处理能力统计,2012年第三季度总上报率为99%,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海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1个省(区、市)运行项目上报率为100%。本季度运行项目信息上报率最低的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建项目上报率偏低。按项目数量统计,2012年第三季度总上报率仅为68%,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吉林、湖南、海南、贵州、宁夏等10个省(区、市)上报率为100%。本季度在建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和云南省。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

  针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在建项目建设周期长、竣工后不及时投运等现象,各地要认真查找原因,加强已开工项目的管理,严格把控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要抓紧调试,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保验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使其发挥效益。对“十二五”规划范围内前期基础较好、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抓紧按照程序审批,及时启动项目建设。

  (二)加强城镇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认真研究落实污泥处理处置“十二五”规划任务,通过有关专项规划,明确建设规模、项目布局、用地;按照污泥处理处置有关技术政策、指南、标准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建立完善污泥处理处置台帐与信息制度,严格运营费用的使用管理,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监管。

  (三)按规定报送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情况信息

  污水管网建设进度信息上报情况,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我部于近期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项目的专栏。各地要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266号)有关规定,落实专人,按季度及时填报污水管网建设进度信息。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将影响后续中央资金的拨付。

  (四)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年度考核准备

  各地要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高度重视本辖区今年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自查,并做好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我部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年度专项督察检查,对各地去年以来按照《关于尽快整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存在问题的通知》(建城[2011]181号)要求,整改存在问题项目的巩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对各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结果将作为有关部门安排下一年度中央资金的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0月31日

 

发布:2007-07-20 14:1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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