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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司1997年工作总结和1998年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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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副省级城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办:

  为了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建设部1998年工作计划,与各省市钩通情况,加强工作协调,共同努力做好新一年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部领导原则同意,现将城市建设司1997年工作总结和1998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供今后工作中参考。如有新的建议和意见,请随时告我们。

  附件:1、城市建设司1997年工作总结

     2、城市建设司1998年工作安排意见

  抄送:各省会城市建委、管委,乌海市建委,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另建设报社、中国市容报社、城建信息、各直属市政设计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附件:

城市建设司1997年工作总结

根据我司(97)建城产字第16号文确定的1997年工作计划,在部党组和主管部长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和兄弟司局的支持下,全司同志紧紧围绕部和司的重点工作,积极开拓,锐意进取,顾大局、识大体,保证了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取得了较为突出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综合政策与行业改革

1)由我司牵头组织部房地产司、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完成了国家计委布置的,为落实江总书记、朱镕基副总理等领导关于汽车工业发展的批示,所进行的《中国汽车发展并进入家庭问题研究》,仅用一个月时间便完成了约9万字的研究报告《城市交通与汽车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及城市交通发展研究》,得到国家计委的充分肯定,目前我们正在与地委机电司协商,在给江总书记的报告中充分反映我们的意见。

2)经过我们多年的积极协调和努力,最近由国家计委提出的汽车费税改革方案正在向各部门征求意见。该初步方案基本反映了意见(1) 将目前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考虑改为车辆购置税,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可适当分成;(2)方案中提出在燃油附加费外培加燃油税专项用于城市道路设施建设。(3)已经征收的公路建设基金,改为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基金分别用于城市道路和公路的建设。此项改革如能实施对于城市交通状况的改善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对于由此引起的公共汽车负担也要妥善解决。

3)参加起草给江总书记的关于现代化城市发展报告并提供了大量材料。

4)贯彻15大精神,召开了市政公用企业改革座谈会,对几个试点企业的改革作了具体的指导,对上海公交、共水、燃气等企业的改革进行典型调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业改革。

5)为解决城市交通的拥挤与公安部起草办法、召开专家会议并专门针对北京的交通问题向国务院办公厅写出报告。

6)市政公用行业行风检查总结与表彰。

7)对郑州、长沙、张家港等市的城市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查总结。

8)按照中央要求,与计划财务司、房地产司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中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的征收问题提出建议。 9)参加由国家计委主持起草的《水价改革意见》,目前该《意见》已上报国务院,正在协调过程中。

10)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组织编制关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行业发展及设备国产化工作的初步设想,该设想对加快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促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设备国产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该报告已上报国务院。

二、法制工作

1)《城市排水条例》,已配合国务院法制局,完成了论证、考察和修改工作,等待出台。

2)《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与国家计委协商过一次并将我们的意见送计委。《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在坚持对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权情况下作了些协调。

3)《城市燃气条例》已经部常务会议审议,修改后报国务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做了进一步讨论修改,计划年底以部令发布。

4)《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已经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发布。

5)《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经过反复修改已形成送审稿报法规司。

6)对《公路法》、《森林公园条例》、《防洪法》等近30项相关行业的法规提出修改意见。

7)开展了《城市道路条例》的执法检查。 三、行业管理

1、供水节水

1.1《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经过与计委在长沙开会讨论,目前已基本定稿。

1.2亚洲开发银行的资助水研究项目 《中国城市供水价格研究》经反复协商已正式启动。

1.3组织了 《城市节水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各项分报告的汇总和有关内容审定。

1.4对目前混乱的所谓“纯净水” 问题做了一些调查,形成对此问题的初步意见。

1.5与标准司共同参加了《城市用水分类标准》 (送审稿)的审定工作和将28项新增饮用水检测方法的标准的制定列入部标准计划。

2、燃气与供热

2.1调查了解了烟台、 唐山、牡丹江三个供热收费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存在的问题,提出推动供热收费制度改革的意见。

2.2参加由国家计委牵头组织的 “中美能效委员会区域供热领导小组”,与美方共同确定试点城市。在烟台民生供热小区开展“节能平衡调节、温度控制及地量系统”,为下一步推行供热收费体制改革、计量收费、节约能源提供技术支持。

2.3起草了 《城市燃气行业工人岗位培训与鉴定规定》待进一步修改后颁发。

2.4组织编写《燃气汽车加气站工程技术标准》 、《城市供热热源估算指标》、《燃气燃烧器具管理规程》修改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5与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组织召开了燃气热水器产品 质量分析会.

3、公共交通

3.1起草了《公共交通广告管理办法(草案) 》送国家工商局征求意见。

3.2与爱卫会等发布《公共交通禁烟规定》 并积极宣传贯彻。

3.3开展广泛的“公交优先” 宣传得到了中央十多家新闻单位的支持与报导。

3.4参与了深圳、 广州地铁、大连轻轨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工作。

3.5参与地铁国产化及地铁标准的研究工作。 4、 市政工程

4.1起草了《城市路政管理规定》 ,出台了《城市道路条例释义》 。

4.2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市政养护维修工荣誉证书的通知》。

4.3修订《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4.4组织全国市政工程质量检查,部抽查的168项中,优良44项,合格109项,不合格15项,分别占百分之二十六点二,百分之六十四点八,百分之九。

4.5与计财司起草了关于改革污水收费、 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运行机制的意见。

4.6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参加了三河三湖流域的污染治理工作。

4.7组织编制了1997年城市防洪工作计划和1996年城市防洪工作总结。发出《关于做好1997年城市防洪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城市防洪做了认真部署。对1996年度全国防洪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5、市容环卫与城建监察

5.1与全总、 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处理侮辱殴打环卫职工事件,保障环卫职工权益的通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

5.2召开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化研讨会。 与加拿大市政协会联合举办了固体废弃物处理研讨会。

5.3颁布了《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5.4起草了《城市环境卫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5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提出了深化环卫行业改革的思路。

5.6会同交通、 环保部门开展了长江流域污染调查,颁布了《加强长江流域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弃物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改了《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弃物污染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6、园林绿化

6.1参加了99昆明世界园蕊博览会的筹备工作。

6.2组织编《公园分级管理办法》。

6.3组织编写《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及《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课题研究。参加了国家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家报告的编写。

6.4参与主办了97成都国际熊猫节的筹备及大熊猫等 濒危动物国际学术研讨会。

6.5配合有关部门筹备风景园林师注册制度。 审批通过了第一批园林绿化一级企业。

6.6积极办理有关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苏州古典园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北京的皇家园颐和园、皇家祭坛正在由我部进行申报。

7、风景名胜

7.1峨眉山-乐山大佛、 庐山风景名胜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举行颁发证书仪式。

7.2组织对第四批申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考察, 共考察了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2处景点。

7.31组织参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徽志纠纷案应诉, 一审胜诉。

7.4完成了隆中、 海坛等11处国家风景区总体规划的审批。完成了对本溪水洞、千山文明风景区的验收。

7.5创建文明风景区活动正式启动, 首批命名泰山、黄山、峨眉山、庐山、普陀山、鞍山千山、本溪水洞等七个文明风景区。 四、重要会议

1)11月3-6日,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全国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经验交流会,出席会议的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市长、副市长29人,省级建委(建设厅)领导24人,市建委领导36人,三位部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取得了很好效果,各方面均表示满意。会议期间举行了城市建设立法工作座谈会,国务院法制局领导参加了会议,对加强今后城市建设立法工作起到了积极。

2)为贯彻落实部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三月份在厦门召开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3)7月中旬与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国节约用水电视电话会议”。

4)6月10-11日在南宁召开了城建监察现场会,会后印发了会议纪要。

5)在大连召开创建“园林城市”会议,公布了大连、厦门、南京、南宁四个城市为第四批园林城市。四位部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

6)在哈尔滨召开了城市燃气安全工作会议。赵副部长作了工作报告,会上讨论修改了《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7)组织参加了“辉煌的五年--十四大以来我国“两个文明”建设成就展”。

8)与有关协会成功地举办了97国际燃气与供热展览。和11月举办的977中国国际城市基础设施博览会。

五、其他工作

1)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意见的答复共59件,占部整个提案的三分之一还多,据已对答复反馈的意见看,都表示满意。

2)贯彻中央“讲文明、树新风”树新风“电话会议部署,结合我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出紧急通知,并于十一月对部分城市进行了抽查。

3)文档管理。起草部文64个,司文62个,文档立卷29卷,得到部办公厅的肯定。

4)日常管理。公务员考核工作,人员任免工作,派出出国考察团组33人次。

5)开展城市建设行业QC成果评选。完成了部科技进步奖城市建设组的评奖工作。

6)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司局工作,全面完成司办公环境的整修与粉刷,标志牌、引路牌的制作安装等,初步具备了整洁环境,得到领导和兄弟司局的肯定。

7)积极支持军队的经营车辆改挂地方牌照工作,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国办、军办关于免收军车求通知费的通知,并参加了总后勤部的检查组的工作。 城市建设司1998年工作安排意见

1998年我们将在部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跨世纪现代化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加大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力度,加强城市建设各行业的行风建设,以适应我国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适应国民经济和发展以及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为我国城市建设事业再做贡献。

1998年工作思路是:坚决贯彻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以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以引导创建文明城市为核心,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二是制定公用事业产业政策;三是行业的改革与管理;四是城市管理与城市现代化标准;五是进一步抓好行风建设;六是抓紧“三河三湖”治理的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完成国务院交办的任务。

一、继续抓好城市建设立法工作

1、将《风景名胜区法》、《市政公用法》提到议事日程。尽快上报,列入人大立法计划。

2、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城市排水条例、城市园林条例要配合法制部门论证、协调,争取尽快出台。

3、争取《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尽快上报国务院。

4、《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继续与国家计委、水利部等部门协调,做好有关起草修改工作。

5、起草《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6、协调出台《城市道路路政管理规定》。

7、制定《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二、积极主动抓好几项重大政策的起草、协调及出台工作

1、由国家计委牵头,部内由计财司、城建司、政研中心共同调研起草市政公用产业政策。

2、汽车工业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的政策。主要任务是在97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国家计委协商,争取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汽车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报告,有利于勾通事业的发展。

3、汽车税费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主动配合国家计委,紧紧抓住国务院领导明确要对汽车税费进行改革的有利电动机,解决好城市道路建设和维护资金渠道问题。

4、与计财司共同起草好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事业发展的规划设想”的报告,并主动做好上报后的协调工作。

5、城市供水价格改革。配合计委,通过颁布实施“城市供水价格监管办法”,建立两部制水价(容量水介及阶梯水价)体系和一定比例的以资产利润率作为定价依据及有利于我部行业管理的价格审批程序。

6、抓好“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做好城市排水收费制度的试点工作。督促50万人口以上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水污染治理工作。

7、积极主动配合、协调计委、财政部联合起草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有关促进环卫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三、加快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及行业管理

(一)公用事业改革

城市公用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以国家兴办为主,又要动员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里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大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力度,重点研究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城市建设各行业都要按照市场要求,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有序竞争。政府部门和企业职责实行分离。政府部门重点管好行也规划、政策制定、监督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和社会公平。着重研究哪些行业可以推向市场,哪些行业以发包方式择优委托经营公司。

2、研究不同类型城市的市政公用企业的所有制实现方式,政府股、法人股、私人股以及外资股的比例。

3、必须由政府控制的重要基础设施(供水、燃气管网管)经营企业的集团化问题。

4、参照国外经验,研究建立市政公用行业的特许经营(专营)方式、规范化的合同文本,保证引人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后原有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公用事业既能保持活力,又能进入良性循环。

5、如何筹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

(二)行业管理

供水节水

1、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做好相关的实施、国家站组建、计算机水质管理系统、重点城市水质抽查和试公布等配套工作。

2、以行业管理规范纯净水的生产和销售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

3、贯彻《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及试点工作。

4、审定发布《城市节水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

5、组织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复审工作。

6、组织1998年大型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

7、对城市供水水质28项新指标的检测方法的审定,做好实施准备。

8、参与和组织好亚行项目《中国城市供水价格研究》及UNDP项目《中国城市水城市》的研究工作。

9、联合国家建材局继续抓好卫生洁具的管理工作。

燃气供热

1、继续做好供热收费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配合对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修改,变单管系统为双管系统的配套热计量收费的技术突破。

2、从城市共热热源和供热方式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更经济合理的城市供热发展政策。

3、组织编写《燃气汽车加气站工程技术标准》和《燃气燃烧器具管理规程》。

4、结合资质审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公共交通

1、编制《城市公共交通2010年发展规划》。

2、编制公共客运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并推广应用。

3、整顿城市客运市场,重新颁发城市客运稽查证件。

4、组织开发燃气公交车、GPS定位调度系统。

5、参加中德地铁与轻轨标准研究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和关键设备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6、做好公交优先的政策、措施研究,正确引导和舆论宣传工作。

市政工程

1、制定关于加强城市排水工作的意见。

2、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及施工企业改革意见。

3、市政设施完好质量检查及管理经验交流会。

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建监察

1、配合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出台,制定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2、抓垃圾处理厂的试点,探索垃圾处理企业化的道路。

3、检查部55号令《城建监察规定》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对城建执法体制进行调研。

4、继续组织城建监察队伍规范化执法的培训工作。

园林绿化

1、建立国家重点园林制度。

2、颁布《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继续筹备风景园林师注册制度,审核第二批园林绿化一级企业。

风景名胜

1、加快第四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批工作。

2、继续组织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3、抓好“文明风景区”的创建工作。

4、继续抓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

 

发布:2007-07-20 14:2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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