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2015年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教材知识点:承诺的有效要件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2015年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承诺的有效要件

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

第二,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如果要约中对承诺期间有规定的,承诺人应在该期间内作出承诺;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期间作出规定的,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即时作出承诺;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作出并达到要约人。合同期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当接受要约中提出的条件,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将被视为新的要约;受要约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者要约本身标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仍然有效。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第四,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如要约中对承诺方式有特别要求的,承诺应按照要约要求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推荐:2015年首次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目录汇总

      2015年招标师职业资格全科目考试大纲汇总

         官网通知:2015年招标师考试时间确定为11月7、8日

         2015年全国各地招标师报名时间汇总

发布:2007-08-06 16:4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