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施工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施工管理软件

2012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1Z304012 掌握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一、 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重点解析:

  1、掌握合同成立的条件(1)存在二方以上的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理解合同成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二、要约

  《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重点解析:

  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要注意第二项,要求受要约人不仅要求“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小编推荐

  一级建造师考试新旧教材对比(11、12年)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表

  2012年一级建造师新版考试用书火爆抢购

  名师伴考,指点迷津,尽在2012一级建造师公开课

  重磅出击全新推出一级建造师真题解析辅导光盘

  掌握先机,“报”罗万象,尽在一级手机学习报

  2012年一级建造师高清课程七大特色功能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校各辅导班次搭配选择介绍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费用汇总表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汇总表

责任编辑:小蜻蜓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发布:2007-06-17 11:5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施工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