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施工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施工管理软件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应当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包括:

  ①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②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2)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

  (3)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也包括两种情况:

  ①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的一方也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权应满足的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2)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4)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对本方的履行要求;

  3、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

  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RDX

  更多推荐: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更新中)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三控》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发布:2007-07-03 11:0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泛普施工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