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要点:取消改项要约
【提问】按照《合同法》规定,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 )到达受要约人。才能取消改项要约。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后。
请教老师,BCD能不能举例给予解释
【回答】学员b10203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撤回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前,撤销是指发生法律效力后。参见教材P27,3.邀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时间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要约的撤销: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时间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参见教材P27,要约和承诺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可见先要有要约人要约,才会有受要约人承诺。
此例题中的要约就是不可以撤销的。
2002年3月12日,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钢铁公司发出一封传真,内容如下:本公司希望向你公司购买二级螺纹钢30t,每吨5000元,2002年3月20日之前在甲公司所在城市的火车站交货,货到后付款。请于3日内答复。3月14日,乙公司回复:同意你方要求,但请预付3万元定金。如果甲公司在3月13日向乙公司发出通知要求撤销传真内容,而乙公司在3月15日回复:同意你公司的要求,我公司已经备货完毕。
如果确定了承诺期限,也就是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限,即意味着要约人在要约期限内等待受要约人的答复。也就是说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就等于要约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不撤销。规定承诺期限,法律推定要约人默示放弃了撤销权。如“请按要求在三天内将水泥送至工地”、“请在15天内答复”、“三个月内款到即发货”等都属于规定了承诺期限。?希望上面的解释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更多推荐: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更新中)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三控》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 1空中楼阁—论设计创作中的“灵感”
- 2移动式操作平台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哪些?
- 3[硕士]路面图像的分类识别
- 4铁路水土保持措施
- 5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复习要点:备案
- 6网络营销将成为门窗企业又一次发展机遇
- 7人工开挖土方顺序如何?
- 8建筑专业实习报告汇总
- 9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 10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复习要点:投资构成
- 11重庆某隧道进口高边坡变形监测技术研究
- 12建筑物整体移位工程施工技术研究
- 13满堂脚手架的搭拆时间有没有什么要求
- 14城市供水管网安全运行措施探讨
- 15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的困难及原因分析
- 16生活给排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17河南机械与您分享选购搅拌站的技巧及应注意哪些?
- 18安全生产责任制汇总
- 19浅谈T形平面交叉口的渠化设计
- 20一级水电站水工隧道施工组织设计172p
- 21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介绍
- 22建筑工程安全自查报告范本
- 2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成本控制之我见
- 24市政排水表-分类表
- 25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每日一练(10.16)
- 26鸡爪槭
- 27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复习要点:投资估算
- 28某水厂的施工组织设计
- 29如何快速准确的编制项目竣工图
- 302015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