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施工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施工管理软件

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要点:压缩合理工期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提问】按规定建设单位不能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其二不行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依据这二点另行订立的提前竣工协议应该是无效的,怎么还会有法律效力呢?谢谢回答!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首先这里要求的提前竣工,题目中并没有说明是提前到一种不合理的程度,所以这点不是问题,因为正常情况下,施工工期总是有些富余的,采用合理的工作程序之后,可能工期就会缩短,这不是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所以这一点您想多了。如果要求提前竣工就是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那我们进度控制的课程中学习“工期优化”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是不是?

  2、其次,在招投标法中所说的“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一点我们先来分析一下:

  所谓背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中标合同后,在不具备法定变更事由的前提下,采取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签证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中标合同已明确约定的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以规避政府行政监管,损害国家、集体、合同当事人、未中标人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而本题签订的这个协议仅仅是要求提前竣工,而且没有说明是不合理的压缩工期,所以认为这个提前竣工的要求是合理的,建设单位是在某种特殊情况的下(这个可以认为是属于法定的变更事由的)要求的提前竣工。

  所以这两个可以认为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这个违背合同内容的协议,一般是指价款方面的,不是指工期上的,这个小规律也请您把握一下,谢谢!

  做案例题目不要假设出太多的题目以外的限制条件。

  【追问】您说的也能理解,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何理解?谢谢!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确实,如果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话,说的就很明确了,是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那么这道题目这里是存在问题的。

  这道题目这里确实存在一些不严谨之处,请您不要太在意。

  【追问】压缩工期与提前竣工的区别?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这里说的压缩工期是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这样很容易发生问题。通常合同工期都是在合理考虑各方面因素最后得到的工期数,如果任意压缩但承包商在其有限的能力范围内又不容易达到,就有可能会牺牲一些东西,工程质量也就得不到保证。但是提前竣工是承包商在实际施工时,通过其自己的努力、在其能力范围之内可以做到的措施(可能在原有合同价格基础上还有一些费用的增加),使工期提前,同时工程质量又能够得到保证,就是应该鼓励的。所以也才会有工期提前奖励这个说法。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风信子

  更多推荐: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更新中)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三控》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发布:2007-07-03 11:4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泛普施工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