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施工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施工管理软件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提问】老师以下几个问题请帮忙解答:1.《质量控制 》课本的146页上数第5行,(3)确定组限其中的X-h/2=31.5-2.0/2=30.5这个算式根据什么来的?怎么理解?

  2.《合同法》第5章的第82条怎么理解这句话?其中的“让与人”是什么意思?

  3.合同法第83条的“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怎么理解?

  4.合同法第14章第237条其中的“出卖人”是什么意思?

  5.合同法第18 章第4节第360条其中的“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如果指受托人是否与本章的第362条矛盾?

  请老师帮忙解答!

  【回答】学员liufengcai197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参见教材P146.对于恰恰处于组限值上的数据,其解决办法有两个。在计算第一组的下限时,不能采用第一种办法。第一种方法是规定每组下限不计在该组内,而应计入相邻较低组内,第一组已经没有相邻较低组了,所以只能采用第二种办法来计算第一组的下限。

  第二种办法是将组限制较原始数据精度提高半个最小测量单位,对于计算下限值,只有将下限制减去半个测量单位。

  2.让与人,即出让债权的当事人;

  本条是关于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的抗辩权的规定。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为了保障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德国、意大利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都规定了债权人的变化不影响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以保证债务人不会因为权利的转让致使使应当行使的权利无法行使。

  3.本条是关于权利转让时,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转让行为就生效。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也享有债权,同时该债权已届清偿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受让人行使抵销权。

  4.融资租赁合同最少涉及三方,基本操作原则是出租人出钱收租金,承租人选设备、用设备、还租金,出卖人就是最简单的设备供应商或销售商。

  5.您说的很对,教材此处有误。第三百六十条应为“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免费项目管理系统

  更多推荐: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更新中)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三控》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发布:2007-07-03 11:4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施工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