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施工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施工管理软件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九章重点(2)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4. 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三原则)

  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实际影响)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责任归属)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程序问题)

  5. 工程师作出索赔处理决定

  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索赔处理决定”经予答复,在28天内未答复的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

  无论工程师与承包商达成一致,还是工程师单方面作出处理决定,只要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可将结果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补偿款计入下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中

  超过工程师权限的,应报请发包人批准

  工程师的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6. 索赔的其它规定

  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可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的处理意见

  索赔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可签发有关证书

  承包人接受最终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结束

  如承包人不同意,按合同争议方法解

  7. 工程师对索赔的影响(工程师是核心)

  工程师受发包人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如果工程师工作出现问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师有处理索赔问题的权力

  在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工程师有权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同期记录

  工程师可对承包人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

  在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赔偿不一致时,工程师有权单方面作出处理决定

  对合同的索赔,工程师有权将它纳入工程进度付款中

  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作为见证人

  在仲裁或诉讼中,工程师作为工程全过程的参与者和管理者,可以作为见证人提供证据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更新中)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三控》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发布:2007-07-06 09:4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施工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