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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车提醒您哪几种醉驾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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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醉驾入刑2年来,全国查处酒后驾驶共计87.1万起,同比下降39.3%;其中醉酒驾驶12.2万起,同比下降42.7%。

  为进一步遏制、减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更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醉驾认定、查处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体现从严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意见从醉酒驾驶的后果、醉酒驾驶行为的危险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方面,规定了8种从重处罚的情形。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3、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4、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环球宇租车提醒各位租客朋友: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夏一雄)

  http://www.zuche234.com/pages/zuchechangshi/139.html

发布:2007-04-08 10:1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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