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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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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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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设备管理制
一、电脑作为图书馆工作的重要工具,各人应作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
二、不能随意更改电脑上的文件、数据,不经同意擅自更改而影响工作者,按制度追究其责任。
三、熟悉工作权限,掌握权限所规定的操作技能。因不掌握操作技能而造成工作失误或 经 济损失,小则由本人负责更改错误或赔偿经济损失,大则按学校制度追究其责任。
四、图书馆的工作已是网络化,为防止病毒,严禁使用未经检测的外来软盘和外来系统等工具,以保证机器的安全运转。因工作的需要,应用指定的电脑进行。及时做好软件和数据的管理。每天在关机之前要做好数据和工作日志的备份。
五、各岗位充分运用所给出的工作权限,有工作权限不用而没有正当理由发生扯皮、推卸责任影响工作的,按制度追究其责任。
六、各岗位应刻苦钻研技术,虚心学习、主动请教,系统管理员有责任对其权限内的工作进行辅导工作。

图书馆安全、防火制度
一、 各岗位、各部门必须执行人离室即切电源、熄灭火种、关好水源、锁好门窗的安全制度。如因玩忽职守而导致失火、水浸、失窃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 馆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严禁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因工作需要进行布线、焊接等工作时,必须报学校有关部门完成。
三、 严禁在馆内楼道、楼梯、消防通道存放自行车或其它物品,违者视其造成的影响程度予以严厉处理。
四、各用电、用火、用水的部门岗位、由使用人员负责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题要及时报告,排除故障。如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检修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 单位其他部门借用本馆场地,必需遵守本馆的安全、防火制度,谁用谁负责,确保本馆安全。
六、如出现安全、失火事故,在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尽力防止事态发展,必要时可打110、119报警,并保护现场,协助追查事故原因。

图书馆工作制度规定
一、全馆人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图书馆工作。本着“读 者至上,服务育人”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全校的师生服务,树立起图书馆的良好形象.
二、馆长作为图书馆主要责任人,应对学校负责。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不及时提醒、督促岗位人员而造成事故、损失的,馆长负主要责任,已经提醒、督促过后仍造成事故、损失的,岗位人员负主要责任。
三、全馆人员要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工作有问题或有误会时,应以礼待人,耐心解释清楚,消除误会。不得在公开场合发生争吵,影响团结,违反者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四、读者有疑问、有错误时,馆员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以礼待人,不得用不文明的语言和恶劣的态度谩骂读者。
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使业务工作专业化、标准化。有工作权限,因业务不掌握或其他原因,造成工作效率低,甚至出 现错误的,不履行岗位职责,随便扯皮、推卸责任而造成不完成工作的,或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或同本岗位职责者承担责任或所有的损失
(包括经济损失)。
六、各部门各岗位、要保管好财物,有事离岗时要向顶班人员交 待清楚注意事项、财物非人为损坏的,应及时上报维修。因 管理不当、不按正常的操作方法损坏或掉失的,由当事人自 已负责;部门共用或不能具体到某岗位负责保管的(如新书、各种设备等)受损坏或掉失的(除了开放性公共用品,如流通中的书刊等),由本部门的人员共同负责 赔偿损失。学校其他部门(包括本馆人员)需要借用本馆物品,统一由保管员借出;已分发至各岗位、各部门的物品,由各岗位、各部门负责借出,借出物品物品一 律要有借条,谁借出谁负责。
七、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移交时,做好质量验收检查工作,发现有问题有错误不合格的,应及时提出并退回原岗位返工,核准无误后方能签收。签收后发现有问题有错误的,由签收方负责更正错误或赔偿损失。
八、本馆是本着“既分工又合作”的精神开展工作的。不同组的岗位需要帮助或暂离岗时,被安排的人员应服从安排。同一组不同岗位的人员,平时应主动互相帮助,互相调配,共同完成好工作。
九、本馆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循私枉法。开后门者,经发现按违章处罚。

十、全馆人员应本着主人翁的精神,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形象。当事人有事离开岗位有客来访或有电话找时,其他人员应礼貌接待来访者或接听电话,及时传达学校其他部门或教职工
十一、为保障读者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工作人员在上班时,注意把说话音量放低,不得大声闲谈、喧哗或其他不宜在公共场合做的活动。
十二、各岗位在职责范围内要对外发的文,由各岗位负责起草,打印,馆长审批后方可发出。发放时要做好签收、存档工作。
十三、服从馆长的临时工作安排。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安排或有意拖延服从的时间,以免影响工作开展。
十四、本制度与学校制度、图书馆所有的岗位职责和制度并存执行。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的修改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等,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求。
图书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努力做好现代信息技术与图书馆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图书借阅规则:
(略)
赔偿制度:
1.借阅人员要爱护图书,如有丢失或损坏按制度赔偿,旧书按原价赔,新书和珍贵的书酌情赔偿。
2.调离人员必须还清所借的图书方能办理手续,如有丢失、破损的按制度赔偿。

 

注:以上文字均仅供图书馆管理人员参考

发布:2007-03-30 15:5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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