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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恺)记者从合肥海关获悉,近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联合发文,正式批准设立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B型)。至此,蚌埠成为我省首家被批准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城市。该中心的设立,填补了皖北保税物流服务的空白。对加快蚌埠市乃至皖北地区产业集聚,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建立国际性的分拨和配送中心,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蚌埠市淮上区特步大道东侧,用地总面积12.3万平方米,包含1个监管仓库、5个保税仓库 (其中冷库1个)和露天仓储。该项目自2013年9月份正式启动,现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监管硬件设施正在紧锣密鼓安装建设中,管理软件即将开展联调和测试。
海关工作人员表示,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封关运行后,可开展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货物等四大类业务。进出该保税物流中心的货物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物流中心内的货物进入内地,视同进口,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征、免税或保税;物流中心外企业销售给物流中心内企业并运入物流中心供物流中心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测设备、包装物料,可办理出口退税;对物流中心企业之间或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