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2015一级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物权
物权
(1)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物权的种类
物权可按如下划分:
1)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的所有人划分。
·自物权,又称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权利。
2)依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划分。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属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
3)按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划分。
·动产物权,是指以能够移动的财产为客体的物权,如质押权、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土地使用权。
(3)物权的保护
1)请求确认物权,请求确认物权
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权。请求确认物权包括请求确认所有权和请求确认他物权。
2)请求排除妨碍
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物权人行使物权时,物权人可以请求妨碍人排除妨碍,也可请求法院责令妨碍人排除妨碍。排除妨碍的请求所有人、用益物权人都可行使。
3)请求恢复原状
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加以修理使之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请求所有人、合法使用人都可以行使。
4)请求返还原物
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5)请求损失赔偿
当他人侵害物权的行为造成物权人的经济损失时,物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也可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
适合人群 |
配套辅导书 |
特色班 |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
立即购买>>
|
通关班 |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
|
精品班 |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
|
实验班 |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
- 1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图CAD(雨污水 涵洞)
- 2拌合站标准化建设料仓雨棚设计图
- 3料石砌筑施工工艺
- 4江苏力推建筑企业晋级实现跨领域发展
- 5各类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 6浅析高性能混凝土的配制与施工注意事项
- 72015年招标师考试辅导资料 项目沟通管理
- 8安全工程师考试跨省转考报名需要办理何手续(重庆)
- 9中国建筑启动中共六大会址修复工程
- 10石武客运专线某段CPⅢ轨道控制网测量技术方案
- 11[硕士]商业中心区的空间构成研究
- 12试论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管理
- 13项目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主要项目
- 14小高层项目工程部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 15童心书店设计策划书
- 16广元市某风景区人行悬索桥设计图
- 17江苏沭阳推行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兜底制度
- 18项目代建工程变更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 19新建铁路京石客运专线工程某标段特大桥施工组织设计
- 20团队管理:让企业保持团队士气的秘诀
- 21建立工程混凝土搅拌站需要多少资金、设备
- 22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工程范围
- 23创业经验:低成本创业成功案例分析
- 24某循环冷却水处理教程 197p
- 25团队成员的五种需求及其满足方式
- 262008年换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章通知(第七批)
- 272015招标师管理采购复习 服务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
- 282015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知识点:垫层
- 29什么是剪力墙结构?
- 30采购合同的实施监控内容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