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2015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课程讲义:合同的履行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1Z302040 合同的履行(债的清偿)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主体

  三、合同条款空缺

  四、抗辩权

  五、代位权(熟悉)

  六、撤销权(了解)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

  (二)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

  (四)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主体

  (一)履行人——完成履行的一方

  1.债务人

  2.债务人的代理人

  3.约定代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责任由债务人承担

  (二)履行受领人——接受履行的一方

  1.债权人。

  2.约定受偿的第三人——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条款空缺

  (一)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

  (二)解决普通商品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

  (三)解决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的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

  (一)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

  合同生效后,合同部分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二)解决普通商品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定价的除外。

  3.履行地不明确

  (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的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

  1.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就新原则)

  2.逾期交付,价格上涨,按原价格执行(就低原则)

  3.逾期交付,价格下降,按新价格执行(就低原则)

  4.逾期提取或付款的,价格上涨,按新价格执行(就高原则)

  5.逾期提取或付款的,价格下降,按原价格执行(就高原则)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发布:2007-06-18 11:5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