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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辅导资料: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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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行政责任

  3.1 行政责任的概念

  3.2 行政处罚的种类

  3.3 行政处罚的设定

  3.4 行政处罚程序

  3.5 处政处分

  3.1 行政责任的概念

  1.概念

  行政责令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

  2.种类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3.2 行政处罚的种类(6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6.行政拘留

  7.其它行政处罚

  3.3 行政处罚的设定

  1.法律-可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2.行政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部门规章-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的,可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

  5.地方政府规章-在法律、法规的规定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的,可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

  3.4 行政处罚程序

  3.4.1 一般程序

  3.4.2 程序种类

  3.4.3 行政处罚的执行

  3.4.1 一般程序

  1.查明事实

  2.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4.行政机关对申辩事由进行复核(拒绝听取当事人的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

  5.当事人提出理由成立的,行政机关应采纳

  3.4.2 程序种类

  1.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行政处罚的适用

  可以当场作出处罚

  2.一般程序

  3.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

  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3.4.3 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一旦作出,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3.5 处政处分

  1.概念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2.种类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3.其它规定

  受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低级别

  受行政处罚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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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6-18 11:5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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