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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垫资行为的确定和利息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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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垫资行为的确定和利息的认定


  垫资能否约定利息,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垫资款的利息,但约定的利率标准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超出的部分无效,其主要理由是防止企业之间以垫资为名的借贷。另外,在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不计算利息,垫资款的归还时间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垫资和工程欠款之间关系是,双方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欠款处理。双方对工程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标准不受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限制;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合同双方可以结合自身经济实力,资金状况,工程实际对是否垫资、垫资的数额、垫资的利息、垫资款的归还时间进行明确约定。

发布:2007-07-23 11:0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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