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有关挂靠的法律规定及工程挂靠的具体情形
有关挂靠的法律规定及工程挂靠的具体情形
我国法律法规对何谓挂靠、挂靠的法律关系等均无明确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诉讼中的有关程序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针对工程挂靠,更无相关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前述工程挂靠的概念可知,工程挂靠主要是指不具备承接某项工程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以某个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名义去承接施工任务的行为。针对该种行为,《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另外,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3条、第16条规定,“建筑业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基于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该《解释》第四条同时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很显然,法律、法规,包括规章、司法解释均对工程挂靠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及否定性评价。
- 12015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每日一练(3.5)
- 2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讲评
- 316CrMnH扁钢16CrMnH扁钢
- 4[新疆]框架剪力墙结构办公楼混凝土施工方案
- 5KV变电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4p
- 6浆砌片石挡土墙施工方法
- 710#方钢方钢现货便宜
- 8基于WEB工作流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 9工程结算时取费问题有哪些?
- 10银川市某商务写字楼混凝土施工方案
- 11建筑工程水暖管道的敷设
- 12某铁路站房钢筋工程技术交底
- 13【硕士】西安东门城楼城墙弹塑性有限元分析
- 14中建三局中标广东省最大城中村改造续建项目
- 15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工程》教材整理(16)
- 16建筑施工中安全问题分析及管理措施
- 17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方案
- 182011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及知识》习题(4)
- 19造价工程师答疑精华:节点图
- 20中联塔机引全球同行关注
- 21北京某大厦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222015招标师考试辅导资料:世界银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
- 23厦深铁路主体工程贯通 今年年底有望竣工
- 24铁路T梁架设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 25JS3000混凝土搅拌机工作原理
- 26承重板闭口型楼承板钢承板金属建材压型板
- 27某百米大楼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9P
- 28小高层项目现场防污染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 292015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每日一练(4.22)
- 30拆迁补偿抵押协议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