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2015招标师复习资料 招标投标行政争议的表达和解决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招标师考试 招标投标行政争议的表达和解决

(1)招标投标行政争议的表达和解决方式

1)行政复议。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复议,是指招标投标的民事主体认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而向行政复议机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对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不作为)做出行政处理的一种制度。

发生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监督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是处理行政复议的主体。

2)行政诉讼。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诉讼,是指招标投标中的民事主体认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通过审判方式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以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制度。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处理行政诉讼的主体。

责任编辑:lyg
发布:2007-08-07 10:44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