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项目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项目管理系统

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内容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①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5天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陈述理由。承包人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给于同意或否决的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分包人延期开工的要求。

  ②因非分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赔偿分包人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③分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保人报送该阶段已完工作的工程量报告。收到分包人的报告后,承包人应首先对照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项目、单价或价格复核取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以核准该阶段应付给分包人的金额。承包人计量后,将其列入主合同的支付报表一并提交工程师。承包人应在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分包工程款,逾期支付要计算拖期利息。

  ④承包人接到工程师依据主合同发布的涉及分包工程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人,同时,承包人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自主发布有关变更指令。

  ⑤承包人进行了工程师发布的变更指令,计量变更工程量及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时,应请分包人参加。进行变更工程估价时,应参考分包合同中相同或类似工作的费率来核定,如没有,应通过协商确定;

  ⑥如分包工程属于主合同规定的分步移交工程,则在分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相关检查和检验后,提请发包人按主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如根据主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根据主合同规定的验收程序与分包人共同验收。

  ⑦只要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如发现存在质量缺陷需修理,改正后,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修复后的竣工报告之日。

责任编辑:芊墨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教材不变的通知

  ·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不断更新)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中

发布:2007-06-29 11:3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项目管理系统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