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项目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项目管理系统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内容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1)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①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丧失公平的。

  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③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进行如下处理:A.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B.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C.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责任编辑:芊墨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教材不变的通知

  ·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不断更新)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中

发布:2007-06-29 11:3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项目管理系统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