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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造价四科精华368条(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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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 FIDIC合同条件由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组成,且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

  282、 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和各种工程,包括工业于民用建筑、疏浚工程、土壤改善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

  283、 FIDIC合同条件在传统上主要适用于国际工程施工;FIDIC合同条件注重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三方关系的协调,强调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应用条件前提: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按照单价合同方式编制招标文件

  284、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他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处于承包商的管理之中,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从暂定金额内开支

  285、 不论何原因,承包人无权对修改进度计划的工作要求额外支付

  286、 业主提前占用,业主占用日为竣工日;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不能进行规定的竣工检验时,以本该进行竣工检验日为竣工日

  287、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缺陷通知期内进行的补检,属于承包商在投标阶段不能合理预见的情况,该项检查试验比正常检验多支出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288、 缺陷通知期: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施工义务的证明)为止的日历天数,次要部位半年、主要工程及设备大多1年,个别重要设备1.5年 缺陷通知期的延长不应超过竣工日后2年

  289、 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原因:合同类型的特点、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事件、承包商的质量责任、承包商延误工其或提前竣工、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的暂列金额

  290、 预付款的保函金额==预付款额

  291、 保留金的返还:分两次返还,第一次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商,如果只限于一个取段或一部分,则返还金额=保留金的一半*移交部分的估算价/最终合同的估算价*40% 保修期满颁发履约证书后,剩余保留金偿还,例如:某项工程保留金总额为300万元,当获得一各工段的接收时,该区段的合同占总额的30%,则反还保留金(=150*30%*40%=18 )万元

  292、 争端发生后,承包商和业主应采取的措施:将争端交给工程师、承包商应继续进行施工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对争端裁决委员会的支付条件,由双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强制执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93、 工程变更可分为设及变更和其他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的变更,能构成设及变更的事项包括⑴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⑵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⑶改变有关工程的是施工时间和顺序⑷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附加的工作; 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⑴合同中任何工程量的变更⑵任何工程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非设计变更⑶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⑷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内容⑸改变原定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⑹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

  294、 调整合同单价的原则:⑴此项工作实测的工程量比报表规定量变动大于10%⑵变更的工程量*单价超过了接受合同款额的0.01%⑶变更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变动超过1%

  295、 删减原定工作后,合同价款中包括的直接费部分没有受到损害,但摊销在该部分的间接费、利润、税金则不能合理回收,需要业主补偿

  296、 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⑴当事人违约(表现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⑵不可抗力事件⑶合同缺陷⑷合同变更⑸工程师指令(工程师要求的加速施工、谋项工作的更换等)⑹其它第三方原因

  297、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明示的索赔和默示的索赔 按索赔的目的:工期所赔和费用索赔 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所赔和其它索赔

  298、 索赔处理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299、 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的资料------工程师审核索赔申请-----工程师与承包商谈判---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商是否最终接受的索赔决定

  300、 索赔的依据:⑴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认可的计划、图纸等⑵双方来往的信件和会议纪要(要经过签署)⑶进度及化和现场条件⑷气象资料、工程检查报告⑸国家有关法律、指令等

  301、 可索赔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

  302、 合理补偿承包商索赔的条款:业主的直接原因---工期、费用、利润均索赔;不可抗力---工期和费用索赔;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事件---工期索赔

  303、 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

  304、 工期索赔的计算:网络图计算法和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时间的索赔);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的合同价*该受干挠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原合同总价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值*原合同总工期/原合同总价

  305、 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说明具有索赔的权利---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的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证据部分(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306、 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⑴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⑵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⑶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307、 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法:⑴按月结算⑵竣工后一次结算(工期12个月以内,承包合同价在100万元以内)⑶分段结算⑷目标结款方式(实质是运用合同手段、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控制)⑸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308、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主要材料(含外购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决定 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材料储备天数/年度施工日历天数 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括材料定额)的工程项目,可以不付预料款

  309、 备料款的扣回:方法,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公式是 T=P-M/N T起扣点,即预付款备料开始扣回时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预付备料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310、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步骤 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核实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

  311、 超出设计图纸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12、 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合同的初始收入、合同因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

  313、 预付款7天,进度款14天,竣工结算款28天

  314、 发包人应承担防护措施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已及临界交通要道附近的施工

  315、 发包人应承担安全保护费: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

  316、 办理竣工结算一般为:竣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概算)或和同价款+施工过程中的调整数额-预付款及已经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17、 竣工结算的审查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⑴核对合同条款⑵检查隐蔽验收记录⑶落实设计变更签证⑷按图核实工程数量⑸认真核实单价⑹注意各项费用计取⑺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318、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对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一般均采用该法)

  319、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价格调值公式一般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 调值公式中有关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国际惯例,只选择用量大、价格高、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典型的人工费和材料费 a---固定要素,代表合同值附中不能调整部分占总合同价的百分比---A---于特定付款证书有关期间最后一天的49天对应的现行指数

  320、 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一般分为3个阶段:预付款(签订合同后制造前10%~20%)、阶段付款、最终付款(保证期结束后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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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01 11:4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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