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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力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国企改革、财税改革、城镇化、对外开放、民生保障等六大领域改革。
两天后的5月18日,国务院转发《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重点部署简政放权、国企改革、财税改革、城镇化等领域,其中建筑业国资改革、营改增,以及新型城镇化等再被重点提及。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渐行渐近
《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改革和完善国有
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央企合并案例更多的是合并同类项,特别是在“一带一路”等宏观政策的要求下,更多的是考虑去除过剩产能,集中央企力量,建筑、电力、铁路等行业可能都将面临合并。
督促建筑业营改增提速
《意见》提出,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研究提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
今年初,国税总局已明确表示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2015年按照计划应该完成营改增改革,也就是把生活服务业、金融业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营业税全部改成增值税,最难的是不动产业转成征收增值税。近日,楼继伟在厦门考察时再次强调,不动产进项税目前不能抵扣的问题,随着下一步营改增改革推向建筑业、房地产业,就能得到解决。
根据财政部的年度预算报告,今年营改增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认为,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应该和房地产业增值税税率保持一致,同时两个行业可能一起出台营改增政策。
新型城镇化纵深推进
城镇化依旧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意见》指出,要推进城镇化体制创新,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建制镇示范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新突破。完善设市标准,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开展特大镇扩权增能试点。
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研究提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指导意见。
建立规范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制定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拓宽多元投资渠道。
就在5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发改系统深入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部署了2015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工作。会议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突出用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这个抓手,将一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向试点地区倾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有媒体报道指出,今年国家将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开展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将有所增加。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启动实施一批重点合作项目;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完成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筹建工作;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