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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广州市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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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保障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住房保障工作能否公平公正实施,关系到住房保障资源能否公平善用,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与社会和谐稳定。广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住房保障管理问题十分重视,多次要求学习借鉴香港、新加坡以及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障性住房管理。市住房保障办切实将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在后续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手段、狠抓落实,切实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借鉴香港经验,加强后续管理

  2009年,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先后两次组团赴港学习考察香港公屋建设和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在借鉴香港《屋邨管理扣分制》的基础上,结合该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形成了《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下称《扣分办法》)。《扣分办法》以帮助、教育和警诫为主,宽严相济、奖罚分明,对涉及居住安全、环境卫生和房屋使用等行为进行规范,并致力于引导和培养居民良好的公共意识和行为。《扣分办法》作为全国首个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规定,公示期间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媒体的高度重视和广泛讨论。第三方研究机构调查显示,保障性住房小区广大住户对《扣分办法》高度认可,且对《扣分办法》了解程度越深,赞同度越高。今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扣分办法》正式出台。

  二、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健市-区-街三级联动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机制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该市建立了市-区-街三级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住房保障资格三级联动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两级审核、两级公示”要求,街道、区、市通过初审、公示、复核等手段层层把关,确保资格审核不错不漏;二是建立三级联动管理机制,通过开展“两审两查”,即年审、资格重审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等,对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和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目前,该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等六个中心城区的72条街道已经实现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市-区-街三级联网(覆盖全市约92.6%的登记在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此基础上,将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从对人、对房的管理延伸到物业管理,实现双向实时掌握小区住户的家庭情况和房屋使用情况。借助于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市-区-街三级联动机制将在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三、抓好常规监管,不断创新保障性住房监管举措

  (一)抓好常规监管

  一是严把审核准入关,加强“异地公示”和“购房资格复核”执行力度。廉租住房保障方面,在严格执行住房保障资格“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同时,针对“人户分离”的情况重点加强了“异地公示”的执行力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面,在严格执行上述“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和“异地公示”的基础上,对轮候家庭在选房前增加“购房资格复核”环节。通过上述措施,在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过程中,共有25户家庭因在轮候期间收入增加了而被取消购买资格,另有25户家庭需要调整轮候分数。通过严把准入关,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是完善退出机制。坚持两年一次的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和不定期抽查制度。2009年6月以来,对经年审、检查和抽查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654户家庭进行了资格重审。经重审,有422户家庭被取消保障资格,100多户家庭被调整了保障方式。

  (二)创新监管举措

  一是开展拉网式检查。在目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还未建立,各部门还未能实现信息共享,难以准确核实保障对象的收入和资产情况下,2009年,该市以查处4户家庭违规出租、转租保障性住房的事件为契机,引导媒体跟踪报道,广泛发动、协调各方组织开展针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大规模拉网式入户检查工作。

  拉网式入户检查采取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分普查、复查和重点核查三个阶段进行,重点对2007年12月-2009年7月间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2009年8月以前安排入住的廉租住房进行了检查。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住房是否由原申请家庭居住,是否存在转让、转租、出租、出借、调换等违规行为;二是房屋是否存在空置情况,调查了解空置时间和原因。经过1个多月的调查,实际入户调查5844户家庭,对调查发现的36户违规家庭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警示作用。查处违规转租保障性住房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认可,同时也促进了该市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

  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为巩固拉网式检查成果,形成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的长效机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该市创新管理方式,通过招投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该市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状况进行调查。今年以来调查了5829户,对11户违规家庭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部分疑似违规家庭正在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调查,程序更加公正、透明,证据更加合法、真实,切实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同时更容易得到广大低收入家庭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设立派驻中心。为配合《扣分办法》的实施,同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从今年2月起,市住房保障办分别在四大保障性住房小区设立了“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派驻小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派驻中心),重点做好违规行为巡查、物业服务指导等工作,并通过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核,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管,以促进物业管理公司提升对小区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四是开通住房保障语音查询系统。2009年6月底该市开通了住房保障语音查询系统,依托83192727热线电话,全天24小时为群众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自开通以来,累计受理群众来电86616宗,转人工处理11000宗,其中,投诉举报类154宗,为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防治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畅通投诉渠道。为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在开通住房保障语音查询系统接受投诉举报的基础上,市住房保障办还通过设立办事窗口直接受理投诉举报、在网络上设立举报电子邮箱等方式,并将举报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

  四、严格按章办事,正确处理人性化管理和人情化管理的关系

  该市在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章办事。在依规收回违规家庭承租的廉租住房时,部分违规家庭认为“法律不外乎人情”,摆出了各种理由,希望能够考虑其家庭的实际困难网开一面不要收回住房。该市认为,人性化管理不等于人情化管理,违规家庭所提理由不能成为转租、出借或空置廉租住房的借口,这些违规家庭目前既然可以另觅渠道解决居住问题,并将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转租、转借或空置,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应当收回另行配租给其他更迫切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市住房保障办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家庭作出了收回保障性住房的决定,累计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为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并引导市民树立依法维权意识,《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均明确告知违规家庭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权利救济渠道。截至目前,共6户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1户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已审查终结的4宗行政复议案市政府均维持处理决定;另2宗行政复议案和1宗行政诉讼案正在审理中。

  在严格管理、按章办事的同时,该市针对保障对象文化程度低、收入低、就业率低、残疾人多的特点,在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通过动漫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完善社区无障碍设施,把残疾人尽量安排在低层居住;保障性住房小区的保安、保洁等工作优先聘请小区内的低收入住户,将解决住房问题与解决就业问题等统筹考虑,有效地增强了保障对象对小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五、坚持阳光操作,充分发挥媒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保障性住房管理,事关公共资源是否公平善用,事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切身利益,市民都十分关注。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该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阳光操作。一是住房保障政策制定过程中,除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外,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保障对象、基层工作人员座谈,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二是在廉租住房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见证排序选房工作;三是拉网式检查等后续监管工作,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全程监督,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在坚持阳光操作的过程中,该市特别注重发挥媒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第一,主动邀请公共媒体参与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各个环节并及时报道相关情况。在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选房评分排序等工作时,市住房保障办坚持每天发布1篇新闻通稿,对违规家庭的处理决定、选房评分排序结果等,全部通过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第二,支持媒体传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诉求和心声,对于媒体相关评论和报道,高度关注并及时作出回应。第三,主动将保障性住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借助公共媒体和互联网站公之于众,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对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威慑、对极少数市民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现象也起到了警诫和预防作用。

  六、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广州市住房保障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办法(试行)》

  为确保“阳光操作”常态化、制度化,该市正在研究制定《广州市住房保障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办法(试行)》(下称《监督办法》),拟将住房保障工作置于最广泛的监督之下,通过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政策制订、计划编制、土地储备、住房建设、房屋分配和后续管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该市住房保障工作在阳光下健康发展。该办法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多次修改后,已呈市政府审批。《监督办法》具备监督主体广泛、监督内容全面、监督对象明确、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方式灵活、责任追究具体等六个特点,是全国首个政府主动将住房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的监督办法,充分显示出该市住房保障工作接受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全透明监督的诚意和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确保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的信心与决心。

  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各级领导肯定和广大市民的认可。全国人大代表2008、2009年2次来该市视察均给予高度的评价。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透露,他们将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结合《扣分办法》的实施,积极探索创新后续监管措施,采用面面通、电子手账(PDA)、视频监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强化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中的职能,确保住房保障资源管理规范、公平善用。



摘自 光明网 2010.09.10 记者 董山峰

    发布:2007-07-21 12:0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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