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复习资料——行政许可的一般分类
《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分为五类:一般许可(或称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针对不同许可的特点,《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不同的特别程序。
(1)一般许可。一般许可又称普通许可,是指许可机关不需要特殊条件的许可,只要申请人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有权机关审查核实其符合法定的条件,该申请人就能够获得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对申请人并无特殊限制,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等。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适用于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一般许可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通常没有数量限制。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所设定的许可,都可归为一般许可的范畴。对于一般许可,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特许。特许是指直接为相对人设定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特定的权利或者总括性法律关系的行为,又称为设权行为。它是许可机关在特别情况下向申请人发放的含有特别内容的许可,是基于行政、社会或者经济上的需要,将本来属于国家或者某行政机关的某种权利(力)赋予私人的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特定的权利。特许这类许可的申请条件比一般许可严格,适用范围更窄。特许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垄断性行业的市场准人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特许的主要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一般有数量控制。对特许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许可决定。
(3)认可。认可是由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认定,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常见的需要认可的资格、资质有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医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建筑企业经营资质等。
认可的主要功能是为提高从业者从业水平或者某种技能、信誉而设,没有数量限制。认可主要是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行政机关一般应当通过考试、考核方式决定是否予以认可。具体说来,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核准。核准是由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等进行核对、判断和审查确定,申请人符合要求,即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核准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核准的主要功能是为了防止社会危险、保障安全。没有数量限制。核准事项,行政机关一般要实地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并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例如,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5)登记。登记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形式审查确定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符合规定的条件,确立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登记的功能是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登记事项没有数量限制,行政机关一般只对申请登记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实践中由于行政登记非常混乱,其性质、归类等也有多种说法。《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的登记,主要针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所谓确定主体资格,主要是指市场组织、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设立时所需要的主体资格。相应的,诸如婚姻登记、产权登记之类的登记行为则被排除在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范围之外。
从广义上讲,登记和备案都可以作为行政许可的一种类型。但是,从前述行政许可的特征来看,登记和备案都不具有法律的一般禁止这个前提。尽管登记、备案时也要进行审查,但是,此时的审查皆(应)是形式审查,只要符合形式要件,有关行为便告完成,并不存在解禁与否的问题。因此,应该将登记和备案制度与狭义上的行政许可区分开来。
许可制和登记(备案)制的区别,在于许可制以事前审查为重点,而登记(备案)制更侧重事后监督检查。因此,实行登记(备案)制的一个前提条件是相应的事后监管体制的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私利意识的确立,许多领域的事前审查制转为事后监管制,已是形势发展的必然。
除了前述五种类型外,法律、行政法规还可以设定其他行政许可。
更多推荐:
·2015年安全工程师报名汇总
·2015安全工程师备考经验交流
·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 1柔性穿墙管迎水面防水施工工艺说明
- 2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近九成
- 32015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全真习题(14)
- 4室内设计本科学历可以报考一级建造师吗
- 5全国市长专题研究班举办倪虹出席并讲话
- 6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将并轨运行
- 72015年咨询工程师:项目计算期的分析确定
- 8污泥处理项目土建工程资格预审文件30p
- 9中铁一局电务公司房建专业施工产值突破2亿元
- 10大学毕业实习报告
- 11某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用施工组织设计21
- 12二级建造师市政讲义
- 13某公路桥梁承台、地系梁作业指导书
- 1409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方法与实务》复习提要(29)
- 15浅谈地板辐射采暖设计中的计算问题
- 16毛管渗滤土地处理技术与住区水环境的保护
- 17沪昆客专中铁二十三局三公司首段无砟轨道洞外试验段开始施工
- 18桥梁上部结构作业指导书
- 19宁波启动灾后房屋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 20大连湾海底隧道工程全面启动
- 21预制箱梁首件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含指导书)
- 22氧化铝陶瓷制作烧成技术
- 23运筹帷幄,决胜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考视频
- 24高级项目管理师考试操作技能模拟试题及答案
- 25桥梁板式无碴轨道施工技术
- 2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基础知识模拟题(270)
- 27《安装工程》知识点:几种常用离心泵的种类、特点及用途
- 28钢屋架安装施工工艺标准(1996)
- 29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钢筋工安全技术措施
- 30甘肃:省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