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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基础知识必备知识点: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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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问题】新增流动资产价值如何确定?

【解答】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

(1)货币性资金。根据实际入账价值核定。

(2)应收及预付款项。一般情况下,应收及预付款项按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的实际成交金额入账核算。

(3)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股票和债券根据是否可以上市流通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确定其价值。

(4)存货。存货是指企业的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存货的形成,主要有外购和自制两个途径。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发布:2007-08-04 12:5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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