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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招标师采购合同管理第五章命题点:招标投标争议仲裁辩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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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争议仲裁的辩论和裁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补正。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发布:2007-08-06 17:2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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