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日前,省住建厅联合省质监局下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充分认识重要性
意见指出,工程建设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标准化是质量的“硬约束”,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各地应充分认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创新标准管理,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不断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效益。
建立、完善机制
我省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协调推进的标准化管理机制。住建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质监部门则搭建高效便捷的标准化协作平台;二是坚持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建立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三是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工程建设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的有效结合;四是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激励机制,积极协调科技部门将技术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类科技成果的评奖范围。
推动全面发展
据悉,我省将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节能建筑、建筑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小城镇及农村社区建设、市政基础建设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并完善标准体系,逐步建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符合我省实际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此外将加强对地方标准的立项管理、日常管理和复审管理,防止出现地方标准缺失、滞后、老化等问题。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逐步加大示范试点成果的推广实施,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强化实施、监督
按照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积极建立标准实施推广工作制度,编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时,积极引用工程建设标准;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等手段,促进标准的有效实施。
省级住建部门将指导市、县(区)住建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建筑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意见还强调,各级质监和住建部门应及时发布与民生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举办“标准进工地”、“标准进校园”、“标准大讲堂”等巡回讲座活动;深入工程建设行业开展各种标准化宣传等活动,在本行业创造标准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围绕重要标准、重要工程、重要节点和重大事件,加大标准化宣传,及时发布与民生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